
客戶用 LINE 傳來一張手機上畫的簽名截圖,說「合約我簽好了」。這算不算簽?先給答案:算,前提是雙方同意用這種方式簽,而且將來你證明得了那張圖是他畫的、對應的是這一版合約。電子簽章法在 2024 年修正之後,電子簽名的合法性已經有明文依據;我們自己做報價與簽署系統這幾年,看到真正卡住人的一直是後半句,也就是證據。
這篇先把「電子簽章」「數位簽章」「電子簽核」三個常被混用的詞拆開,接著整理修法的四個重點,然後回答最實際的問題:哪些文件可以線上簽、哪些文件受理端到現在還是不收。最後一段講「有效」跟「打官司拿得出證據」之間的距離,以及簽的時候該留什麼。
你手上的東西 | 法律上叫什麼 | 有效嗎 | 舉證力 |
|---|---|---|---|
手機畫的簽名圖、打字的名字、勾選「我同意」 | 電子簽章(廣義電子簽名) | 有效,需相對人同意 | 看系統留了什麼紀錄 |
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TWCA 憑證做的簽章 | 數位簽章 | 有效,且推定為本人 | 最強,否認方要自己舉證 |
公司內部系統的簽核按鈕 | 電子簽核(內部流程) | 內部有效,與電子簽章法無關 | 看系統稽核紀錄 |
電子簽章、數位簽章、電子簽核:三個詞先分開
電子簽章是最大的那一圈。依電子簽章法定義,只要是「附加於電子文件、用來辨識簽署人身分與表示同意」的電子形式資料,都算電子簽章:手繪簽名、打字姓名、勾選同意、Email 回覆確認,全在裡面。市面上 DottedSign、BreezySign、DocuSign 這類工具做的都是這一種。
數位簽章是電子簽章裡面比較小的一圈,指用憑證機構簽發的憑證,以非對稱加密做成的簽章。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TWCA 或中華電信的企業憑證都屬於這一類。2024 年修法給了它一個特別待遇:推定為本人所簽,否認的人要自己舉證。
電子簽核則是企業內部流程的用語,指請假單、採購單在系統裡一層一層按核准。它處理的是公司內部的授權,跟對外的法律行為無關,也不受電子簽章法「相對人同意」的規範。要做這類系統的,看 客製化簽核流程 BPM 系統開發指南,跟本文講的對外簽署是兩條線。
電子簽章法 2024 年修法的四個重點
修正條文在 2024 年 5 月公布施行(全文見 全國法規資料庫),對一般人跟小公司影響最大的是下面四條:
修法重點 | 白話講 | 對你的影響 |
|---|---|---|
功能等同原則 | 電子文件與電子簽章,跟紙本文件與親筆簽名有相同效力 | 線上簽的合約不再是「次等」文件 |
相對人同意即可 | 依法要簽名蓋章的文件,經對方同意就能用電子簽章;給合理期間未反對視為同意 | 門檻大幅降低,簽署流程本身就是同意證據 |
數位簽章推定本人 | 憑證機構簽發憑證做成的數位簽章,推定為本人所簽 | 高爭議文件用憑證簽,舉證責任反轉給否認方 |
行政機關不得自行排除 | 機關不能再用公告一句話排除電子簽章適用,需有法律依據;設過渡期 | 政府表單逐步開放,但不是全部、也不是立刻 |
第四點要特別說明。修法給了行政機關過渡期(一年、得延長兩年),所以到 2026 年為止,仍有不少機關的表單沿用「親簽或蓋章」的作業,這在法律上屬於過渡期的正常現象,並不代表電子簽章無效。
哪些文件可以線上簽?哪些受理端還是不收?
先給答案:私人與私人之間、私人與公司之間的文件,幾乎都可以線上簽;要送進政府機關或特定主管機關的文件,要看受理端收不收。法律上的「有效」跟窗口實務上的「受理」是兩件事,律師文章跟工具商的文章通常只講前者,這一段講後者。
文件類型 | 法律上可否電子簽 | 受理端實務(2026) | 建議 |
|---|---|---|---|
服務合約、承攬合約、接案合約 | 可以 | 雙方私人文件,無受理端問題 | 線上簽,留同意與閱讀紀錄 |
住宅租賃契約 | 可以 | 雙方私人文件;申請租金補貼時部分縣市要求提供簽名版影本 | 線上簽可行,簽完雙方各存 PDF |
切結書、聲明書、授權書(給私人) | 可以 | 無受理端問題 | 線上簽,留同意與閱讀紀錄 |
委託書(給戶政、監理、國稅) | 法律上可以 | 多數窗口仍要求親簽或蓋章加雙方證件 | 本人改用自然人憑證線上自辦,或紙本親簽 |
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委託書 | 不可以 | 金管會 2025 年 5 月 17 日起明文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 | 走股東 e 票通電子投票 |
醫療同意書 | 法律上可以 | 醫院多用院內簽名板系統,不收外部電子簽署 | 依醫院流程 |
拋棄繼承、不動產移轉相關文件 | 部分可以 | 法院與地政機關另有身分驗證要求 | 走法院、地政或公證程序 |
表格裡「委託書」那一列的第四欄要注意措辭:受理端要的是「本人親簽或蓋章」,電子簽署工具目前無法保證送件會被收,所以我們不會說線上簽的委託書可以直接送戶政。多數情況下,本人其實可以用自然人憑證在機關的線上系統自己辦,根本不需要委託。切結書那一列的效力要件、見證人與無效條款,我們在 切結書有法律效力嗎 單獨拆過一篇。
「有效」跟「打官司拿得出證據」是兩件事
修法之後,電子簽名「有沒有效」已經很少成為爭點,爭的是「這份文件是不是你簽的」「你簽的是不是這一版」「你有沒有看到那一條」。這三個問題,紙本靠見證人、騎縫章、各執一份正本來回答;線上簽署靠系統留下的紀錄。下面五項是我們認為一套工具至少要留下的東西:
要留的證據 | 回答什麼問題 | 沒有它會怎樣 |
|---|---|---|
同意採用電子簽署的紀錄(含條款全文) | 對方同意用這種方式簽了嗎 | 對方可主張未同意,電子簽章要件不成立 |
簽署時間戳(伺服器時間) | 什麼時候簽的 | 簽署日期可被質疑 |
閱讀紀錄(是否捲到文件末尾) | 他看過那一條嗎 | 對方主張「沒看到」,不利條款可能被認定未合意 |
IP、裝置、開啟連結的紀錄 | 是本人在操作嗎 | 身分連結薄弱,只剩一張簽名圖 |
簽後鎖定與雙方各持一份最終版 | 簽的是這一版嗎 | 對方主張內容事後被改 |
講到這裡,這件事我們其實已經在做。秒簽 SpeedSign(看它長什麼樣)是恆遠自己開發的線上簽署工具,上面那五項它目前都有:對方點開 Email 裡的一次性連結(連結本身不存明碼、預設 14 天到期),簽之前必須勾同意條款,系統把條款全文存下來;有沒有讀到最後一頁、什麼時候開啟、用什麼裝置、哪個 IP,全部進稽核軌跡;一有人簽了文件就鎖定,簽完雙方各收一封信。另外做了一件多數國外工具不做的事:可以上傳印章圖用印,一份文件可以有多個用印欄位,因為台灣公司簽合約習慣蓋大小章,光給簽名欄是不夠的。目前在封閉測試,想先看它怎麼運作可以跟我們聊聊。
ℹ️三級信任等級:哪類文件建議哪一級
我們把簽署方式分成三級來想。L1:Email 或 OTP 確認身分+手繪簽名+稽核軌跡,適合服務合約、租約、一般切結、離職文件,也就是私人間文件經相對人同意即有效的那一類。L2:L1 再加身分證件拍照或影像簽署,適合和解、借款、金額較大的切結。L3: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做數位簽章,適合拋棄繼承、借名登記、大額和解、對方指定要憑證的場合,修法後推定為本人。秒簽目前上線的是 L1,L2 與 L3 是我們下一步會加的功能,需要憑證等級的文件現階段請走公證或政府系統。
小公司與接案者的實務作法:從報價到簽約一條線
B2B 場景裡最常見的電子簽名爭議其實跟法律無關,是流程斷掉:報價用 Excel、合約用 Word、簽名靠列印掃描,三個檔案版本對不上,事後誰也說不清簽的是哪一版。我們的建議是把報價確認跟合約簽署接在同一條線上,報價單確認之後直接產生合約發出去簽,版本只有一個。
恆遠自己就是這樣跑的:報價單從 秒發報價Pro 發出,客戶確認後,合約內容用 Markdown 貼進秒簽,條號自動排,客戶那邊手機讀完、勾同意、簽名或蓋章,我們這邊看稽核軌跡確認他讀到哪一頁、哪一天幾點簽的。「報價單一鍵轉合約發送簽署」的整合是我們下一步會加的功能,目前是兩個工具接著用。簽完之後的分期收款與催收自動化,我們在 電子簽約與分期收款系統怎麼做 拆過完整流程;秒發報價本身的電子簽名與線上付款功能,看 秒發報價新手村 EP4。
企業端如果簽署量大、要接 HR 或 CLM 系統,工具選型的路徑我們在 電子簽章 SaaS 採購完整指南 比較過 DocuSign、Adobe Sign、CloudSign 與自架四條路;合約本身的條款怎麼寫,看 接案合約 8 個關鍵條款 與 SOW、規格書與合約指南;簽署資料若存在境外 SaaS,個資法上要注意的事在 SaaS 跨境資料傳輸合規指南。
想先看秒簽怎麼運作?
手上有合約、切結書或委託書要讓對方線上簽,可以跟我們聊聊,我們可以先幫你看流程適不適合,或申請封測試用。產品頁:go.foreverwebs.com/products/sign。要把簽署接進自家報價、簽核或合約管理系統的,看 合約管理 CLM 系統開發指南。
我們怎麼看
修法之後,「電子簽名有沒有效」這個問題的答案已經很穩定,工具商跟律師的文章也都會告訴你有效。我們做系統的人看到的差別在另一個地方:多數電子簽署工具的起點是「你先把 PDF 準備好」,然後幫你在上面貼簽名。台灣使用者真正卡住的是前面那段,手上沒有 PDF,只有一件要辦的事,然後不確定辦這件事的文件該怎麼寫、對方會不會收、簽了有沒有用。
所以我們的判斷是:電子簽署在台灣普及的關鍵,會落在「文件從哪裡開始」而非「簽名貼在哪裡」。工具如果能從要辦的事出發,把文件寫出來、把同意與閱讀的證據留好、讓台灣公司可以蓋章而非只能簽名,法律效力這件事就會退到背景,變成理所當然。走到爭議那一步的人,我們在 軟體外包合約爭議解決 SOP 與 合約 AI 審閱工具指南 講過怎麼收尾,但最好的情況是證據齊全到根本走不到那一步。
Q手機上畫的簽名、LINE 傳的簽名截圖有法律效力嗎?
有,屬於電子簽章法定義的電子簽章,前提是雙方同意用這種方式簽。實務風險在舉證:一張截圖很難證明是本人所畫、對應哪一版文件、什麼時候簽的。建議改用會留下同意紀錄、時間戳與稽核軌跡的簽署工具。
Q電子簽章跟數位簽章有什麼不同?
電子簽章是廣義的電子形式簽名,手繪、打字、勾選同意都算,經相對人同意即有效。數位簽章是用憑證機構簽發的憑證做成的簽章(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2024 年修法後推定為本人所簽,舉證責任轉給否認方。
Q哪些文件不能用電子簽名?
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委託書自 2025 年 5 月 17 日起由金管會明文排除。另有一類是法律上可以、但受理端實務不收:給戶政、監理、國稅局的委託書多數仍要求親簽或蓋章,醫療同意書多走院內簽名板,拋棄繼承與不動產移轉另有身分驗證程序。
Q線上簽的合約要怎麼證明對方看過內容?
靠系統紀錄:對方是否閱讀到文件末尾、同意條款是否勾選且存有全文、開啟與簽署的時間戳、IP 與裝置。這些紀錄合起來可以取代紙本的每頁簽名與見證人功能。
Q公司簽約要蓋大小章,電子簽署做得到嗎?
部分工具可以。台灣公司習慣以印章代替簽名,法律上兩者效力相同。選工具時確認是否支援上傳印章圖用印、同一份文件可否多個用印欄位,以及只蓋章不簽名的文件能否完成流程。
Q自然人憑證可以用來簽私人合約嗎?
可以,而且屬於數位簽章,推定為本人所簽。但一般服務合約、租約、切結書用一般電子簽章即足夠,憑證簽署流程較繁瑣,建議留給高金額、高爭議或對方指定要憑證的文件。
AUTHOR
恆遠數位編輯團隊






留言(0)
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