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音樂教室要簽幾份合約?多數老闆的答案是一份,學生報名時簽的那張。實際上要兩份:一份給學生家長,寫課程與退費;一份給來上課的老師,寫拆帳與學生歸屬。音樂教室的糾紛,一半發生在家長那端,另一半發生在老師離開、帶走學生的那一天。
我們在整理秒簽範本庫的家教服務契約時,把篇幅都花在兩段:請假規則和預繳退費,因為一對一教學最常見的糾紛就在這兩處。音樂教室比家教多了一層:老師和教室之間也要有合約。這篇把兩份合約拆開寫,各給一份條款骨架。
音樂教室合約其實要兩份:學生一份、老師一份
先給答案:學生合約管「上課這件事」,老師合約管「誰來教、錢怎麼分」。兩份要分開簽,條款互相對得上,例如學生請假的規則,跟老師那份的拆帳規則要一致。
項目 | 學生課程合約 | 老師合約 |
|---|---|---|
簽約對象 | 學生本人,未成年由家長簽 | 授課老師 |
核心條款 | 課程內容、堂數、效期、請假補課、退費 | 契約性質、拆帳、排課、教材、招攬學生 |
最常吵的事 | 堂數過期、請假算不算堂、中途退費 | 學生請假怎麼分錢、老師離開帶走學生 |
適用規定 | 有立案為短期補習班者,照教育部補習班定型化契約 | 依實際工作方式判斷僱傭或承攬 |
多久簽一次 | 每次購買課程方案時 | 每學期或每年續約一次 |
兩份合約都可以線上簽。我們自己做的秒簽 SpeedSign 讓教室把合約寄到對方 Email,家長或老師輸入 6 位數驗證碼後,用手機讀完全文再簽名;教室這端可以上傳公司大小章蓋在用印欄。簽完內容鎖定,雙方都收到同一份完成版 PDF,之後要對「當初怎麼約定的」,打開就有。
學生課程合約:堂數、效期、請假補課怎麼寫
一句話:把「幾堂、幾個月內上完、怎樣算請假、怎樣算缺課」寫成數字,就能擋掉大部分家長糾紛。下表是課程合約的核心欄位:
欄位 | 建議寫法 | 為什麼 |
|---|---|---|
課程與老師 | 樂器、程度、每堂分鐘數、指定老師或由教室安排 | 換老師時的補償以此為準 |
堂數與效期 | 例如 24 堂,購買日起 8 個月內上完 | 沒寫效期,三年後家長回來要上課也只能接受 |
請假規則 | 上課前 24 小時通知可以保留堂數,未達時限扣堂 | 老師的時段已經空出來,臨時請假要有成本 |
老師請假 | 教室安排補課或代課,無法安排就延長效期 | 請假規則要雙向,家長才覺得公平 |
退費 | 依已上堂數比例或照補習班退費規定 | 有立案的教室照第 24 條三段比例 |
其他費用 | 教材、琴房練習、檢定報名、成果發表會分開列 | 退費時代辦費和學費規則不同 |
錄影與照片 | 上課錄影、成果發表照片的使用範圍另行同意 | 肖像與個資要單獨取得同意 |
效期這一欄要多想一步。如果音樂教室是以短期補習班立案,教育部的補習班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禁止使用「終身」「永久」等字樣,套裝課程不能賣成「永久有效」;沒立案的教室雖然不受這份規範拘束,寫明效期仍是最好的保護。效期到了還有剩餘堂數,可以約定一次延長的機會,例如付一定費用延長兩個月,比直接作廢更容易讓家長接受。
退費的部分,有立案的教室要照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 24 條:開課前退 90%,開課後未滿全期或總時數三分之一退一半,超過三分之一可以不退,各縣市可以訂得更優惠。一對一課程用「總堂數」當總時數計算最清楚,24 堂課上到第 7 堂退費,還沒到 8 堂,退一半。
試上課也要寫進合約。很多教室會先安排一堂試上,家長覺得可以才買課;有立案的教室要注意,應記載事項規定試聽課程不得列為正式課程,試上的那一堂不能算進 24 堂裡,也不能在退費時當成「已上堂數」扣掉。沒立案的教室照這個原則寫,家長一看就知道教室沒有在數字上動手腳,信任感反而比較高。審閱期也一樣,讓家長把合約帶回去看幾天再簽,線上簽的話就是把連結寄出去、給足時間,不用當場逼簽。
成果發表、檢定與樂器租借:主合約外的三張同意書
音樂教室跟一般補習班最大的差別,是課程之外還有很多「一次性」的活動:成果發表會、樂器檢定、比賽、樂器租借。這些不適合全部塞進主合約,比較好的做法是主合約寫一句「另行簽署同意書」,每次活動各簽一張:
活動 | 另簽什麼 | 同意書要寫的重點 |
|---|---|---|
成果發表會 | 肖像與影音使用同意書 | 拍攝範圍、用在哪些平台、使用期間、可以隨時撤回 |
樂器檢定或比賽 | 報名委託與個資提供同意 | 報名費代收代付、提供哪些資料給主辦單位 |
樂器租借 | 租借契約或借用同意書 | 租期、押金、正常損耗與人為損壞的分界 |
肖像這一張最容易被省略。成果發表的影片放上教室粉專,是很好的招生素材,但學生多半是未成年,影片要經家長同意才能公開。同意書寫清楚用途與期間,家長通常都願意簽;事後才補,家長就有理由要求下架。其他類型的契約範本去哪裡找、哪些條款不能照抄,可以看契約書範本怎麼挑。
有沒有立案差很多:補習班的規定什麼時候適用
先講結論:在固定場所對外招生、收費教授音樂的教室,主管機關多半會認定屬於短期補習班業務,要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向縣市教育局申請立案;立案之後,跟學生簽的合約就要照教育部的補習班定型化契約。未立案擅自招生的,同法第 24 條規定由主管機關命其停辦,負責人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罰鍰。
經營型態 | 常見認定 | 學生合約怎麼寫 |
|---|---|---|
以短期補習班(技藝類)立案的音樂教室 | 受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與準則規範 | 照教育部範本與應記載事項,審閱期至少 5 日 |
樂器行附設教室,對外招生收費 | 多被認定為補習班業務,要立案 | 先確認立案,再照範本寫 |
老師個人到府或在自宅一對一教學 | 屬個人提供勞務,一般用家教契約 | 參考家教服務契約,寫清楚請假與預繳退費 |
學校社團、教會等非營利活動 | 依各單位規定 | 至少要有家長同意書 |
怎麼認定以縣市教育局的解釋為準,開業前打一通電話問清楚,比事後被檢舉省事。立案這件事也會影響老師合約:同一位老師在有立案的教室上課,跟在自己工作室教學,適用的規定不同,合約上的身分要寫清楚。
老師合約:僱傭還是承攬?拆帳要寫的六個欄位
一句話:老師的上課時間、地點、教法由教室決定,按月或按時領固定薪水,就比較像僱傭,要簽勞動契約、保勞健保;老師自己決定怎麼教、自己帶學生、按成果拆帳,才比較像承攬。勞動部 108 年訂定的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用人格、經濟、組織從屬性來判斷,契約名稱寫「合作」或「承攬」,不代表法律上就是承攬。
如果判斷是僱傭,老師就是員工:時薪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勞動部公告 115 年 1 月 1 日起每小時 196 元(勞動部公告),勞動契約怎麼寫可以看員工合約範本,兼職老師的工時與保險算法在兼職薪資計算指南。如果判斷是承攬,拆帳合約至少要寫下面六個欄位:
拆帳欄位 | 要約定什麼 | 常見寫法 |
|---|---|---|
收款方 | 學費由教室收還是老師收 | 教室統一收款、開收據,再撥款給老師 |
分成比例 | 每堂學費老師與教室各拿多少 | 依堂計算,寫成百分比或固定金額 |
結算週期 | 多久撥一次款、用什麼紀錄對帳 | 每月 5 日結算上月已上堂數 |
學生請假與缺課 | 學生扣堂但沒來上課,這堂怎麼分 | 扣堂的課照常分成,保留堂數的不分 |
琴房與設備 | 老師用教室的琴房、樂器要不要另外付費 | 已含在分成比例內,或按時段計費 |
教材與檢定費 | 教材、檢定報名費的收入與成本歸誰 | 代收代付,不列入分成 |
學生請假那一欄最容易出事。學生合約寫「24 小時前請假保留堂數」,老師合約就要寫「保留堂數的那一次不撥款」;學生合約寫「未達時限扣堂」,老師合約就寫「扣堂照常分成」。兩份對得上,月底對帳才不會吵。接案型老師也要看自己那一方的權益,接案合約的 8 個關鍵條款可以拿來對照。
老師離職帶走學生:招攬條款能寫到哪裡
先給答案:員工型老師的離職後競業禁止,要符合勞基法第 9-1 條,期間最長 2 年並且要給合理補償,否則無效;承攬型老師沒有這條規定,但約定過度限制對方工作,仍可能被認定顯失公平。比較實際的做法是寫「不得主動招攬」,範圍限在教室介紹給老師的學生。
寫法可以分三層:第一層,合作期間老師不得私下收教室學生的學費;第二層,合作結束後一定期間內,不得主動聯繫教室介紹的學生轉到別處上課;第三層,學生主動要跟老師走的,約定一筆轉介費。第三層最少人寫,卻最符合音樂教室的現實,學生跟著老師走很常見,與其禁止,不如先把價格談好。競業與招攬條款的完整說明,可以看競業禁止與禁止招攬條款怎麼寫。
我們的看法很直接:音樂教室真正留得住學生的,是排課、教材與成果發表這些老師一個人做不到的服務。合約能做的是讓分手的過程有規則,把轉介費寫進去,比打官司划算得多。轉介費的金額可以參考教室為這位學生付出的招生成本,例如幾堂課的分成,寫成固定數字,雙方到時候照表執行,不用再坐下來談一次。
兩份合約的條款骨架
學生課程合約(家長與教室):
- 立約人:學生與家長資料、教室名稱與立案字號。(有立案者,名稱要跟立案證書一致)
- 審閱期:收到合約日期,至少 5 日。(照補習班規定,不得約定拋棄)
- 課程方案:樂器、程度、每堂分鐘數、總堂數、效期。(效期是後續所有爭議的計算基礎)
- 上課時段與老師:固定時段、指定或安排老師、換老師的通知方式。
- 請假與補課:24 小時前請假保留堂數、老師請假的補課與延長效期。
- 費用與付款:學費、教材、琴房、檢定、成果發表分開列。
- 退費:依已上堂數或補習班退費規定,退款期限。
- 肖像與個資:錄影、照片、成果發表影片的使用範圍,另簽同意書。
- 爭議處理:協商、調解、管轄法院。
老師合約(老師與教室):
- 契約性質:勞動契約或承攬契約,依實際工作方式選一種,不要混寫。
- 授課內容與時段:可授課的樂器與程度、每週可排課時段。
- 拆帳六欄位:收款方、分成比例、結算週期、請假缺課、琴房設備、教材檢定費。
- 教材與錄影:老師自編教材的著作權歸屬、教室使用範圍。
- 學生資料保密:學生與家長聯絡方式只用於上課聯繫。
- 招攬與轉介費:合作期間與結束後的招攬限制、轉介費金額。
- 終止與交接:提前幾週通知、在學學生如何交接。
簽約流程:家長和老師都用手機簽
一句話:學生合約每次買課簽一份,老師合約每學期簽一份,兩份都從同一個範本改,教室這端用印。流程如下:
在秒簽裡,每份合約對應一位簽署人,免費方案就能用;學生是未成年、需要父母兩人都簽時,要用付費方案設兩位簽署人,一份最多 10 位,可以鎖定順序。法律效力方面,電子簽章法第 4 條承認符合規定的電子簽章,私人之間的合約線上簽完就有效,細節看電子簽名有法律效力嗎;從報價到簽約的整條流程,可以參考報價單確認後怎麼簽約。
學生多了以後,排課、扣堂、拆帳對帳會變成每月最花時間的事,契約只是其中一個欄位。現成工具的選擇可以看台灣電子簽署工具比較;想把排課、堂數、拆帳做成一套系統,做法與費用級距整理在補習班、才藝、安親管理系統開發指南;有開線上課程的教室,也可以參考教育機構線上開課完整指南。
ℹ️我們做過這件事
ℹ️我們怎麼看
音樂教室的競爭,會越來越像「老師的平台」:好老師有自己的學生,教室提供場地、排課、招生與行政。這種模式下,老師合約比學生合約更重要,拆帳透明、對帳有紀錄的教室,才留得住好老師。對經營者來說,先把兩份合約的請假規則對齊,再把每月對帳從紙本搬到系統,這兩步做完,其他再慢慢來。
Q音樂教室需要立案嗎?
在固定場所對外招生、收費教授音樂,多半會被認定為短期補習班業務,要向縣市教育局申請立案。未立案擅自招生,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 24 條會被命停辦,負責人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罰鍰。實際認定以當地教育局為準。
Q音樂課堂數過期還能上嗎?
看合約怎麼寫。合約有寫效期,過期就依約定處理,可以約定付費延長;沒寫效期,家長之後要求上完剩餘堂數,教室很難拒絕。有立案的教室不得使用「永久」「終身」等字樣。
Q學生臨時請假要扣堂嗎?
依合約約定。常見做法是上課前 24 小時通知保留堂數,未達時限扣堂;老師請假時由教室安排補課或延長效期。這條規則也要寫進老師的拆帳合約,扣堂的課照常分成。
Q音樂老師是員工還是承攬?
看實際工作方式。上課時間地點教法由教室決定、按月或按時領固定報酬,較像僱傭,要簽勞動契約、保勞健保;老師自主安排教學、按成果拆帳,較像承攬。勞動部的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用人格、經濟、組織從屬性判斷。
Q音樂教室合約可以線上簽嗎?
可以。學生課程合約與老師合約都是私人之間的契約,電子簽章法承認符合規定的電子簽章效力。線上簽可以留下身分驗證、閱讀紀錄與簽署時間,教室這端也能上傳大小章用印。
AUTHOR
恆遠數位編輯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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