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份能用的委託書,只要七個欄位:委託人、受託人、委託事項、委託期間、能不能再轉委託、日期、雙方簽章。把這七格填對,戶政、監理、國稅局、郵局的櫃檯都收;漏掉其中一格,最常見的下場是被退件重跑一趟。
我們在做秒簽這個線上簽署工具的時候,把台灣人最常在 Google 找的文件拉了一遍,「委託書」排在第一位,一個月有八千多次搜尋,比切結書、授權書都多。點進去看前幾名的結果,幾乎都是各縣市戶政事務所和監理站的 Word 檔,下載回來要自己猜每一格怎麼填。這篇把那個「猜」的部分補上:先給一張速覽表,再給三份可以直接改的範例全文,最後講清楚哪些機關只收紙本、哪些私人之間的委託可以直接線上簽。
欄位 | 怎麼填 | 漏掉會怎樣 |
|---|---|---|
委託人 | 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電話 | 無法確認是誰在委託,直接退件 |
受託人 | 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電話 | 櫃檯無法核對來辦的人是不是他 |
委託事項 | 寫具體的一件事:「代為申請本人戶籍謄本 2 份」 | 寫「代辦一切事務」多數機關不收 |
委託期間 | 起訖日期,或「至上述事項辦畢為止」 | 沒有期限的委託書,事後很難主張已失效 |
轉委託 | 寫明「受託人不得轉委託他人」或「得轉委託」 | 沒寫時預設不得轉委託,但吵起來沒依據 |
日期 | 民國年月日,寫在簽章上方 | 判斷委託是不是在辦理當時仍有效的唯一依據 |
簽章 | 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受託人同樣簽章 | 民法第 3 條要求的要式,沒有就等於沒有委託 |
委託書必備的七個欄位,每一格為什麼要這樣寫
先講結論:委託書要回答的問題只有一個,「誰、授權誰、去做哪一件事、做到什麼時候」。七個欄位就是把這個問題拆開來填。
委託人與受託人。兩邊都要有身分證字號,因為櫃檯核對的是證件上的號碼,姓名同音不同字太常見。地址寫戶籍地址,不要寫公司地址;電話留可以當場接到的手機,很多機關會打電話確認。
委託事項要寫成一件具體的事。「代為辦理本人名下車牌 ABC-1234 汽車過戶予 王小明」可以收;「代為處理本人一切車輛相關事宜」多數監理站不收,因為範圍大到無法判斷這次辦的事有沒有被授權。事項寫得越具體,受託人被追問時越好答,你事後被冒用的空間也越小。
期間與轉委託。期間可以寫日期,也可以寫「至上述事項辦畢為止」。轉委託那一格通常寫「不得轉委託」,除非你真的希望受託人可以再找別人代辦。
日期與簽章。台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的公告把這件事講得很直接:委託書須由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依據是民法第 3 條,蓋章與簽名有同等效力。也就是說,用電腦打上名字、或叫受託人代簽,都算沒簽。
三種最常見情境的範例全文,直接改名字就能用
下面三份範例對應三種最常搜的用途:代辦文件、代領物品、代簽私人契約。標題、欄位、結尾句都可以照抄,粗體的地方換成你的資料。
情境 | 誰在用 | 受理端 | 能不能線上簽 |
|---|---|---|---|
代辦文件(戶籍謄本、所得清單、過戶) | 本人出國、住外縣市、工作走不開 | 戶政、國稅局、監理站 | 多數要紙本親簽或蓋章,本人可改用自然人憑證線上自辦 |
代領物品(掛號、包裹、獎品、押金) | 上班時間不在家、公司代收 | 郵局、物流、主辦單位 | 郵局要紙本;私人主辦單位多數接受電子版 |
代簽私人契約(租約、買賣、和解) | 家人代簽、業務代表公司 | 對方當事人 | 可以,雙方同意即有效 |
範例一:委託代辦文件(申請戶籍謄本)
委託書
委託人 王大明(身分證字號 A123456789,戶籍地址 臺北市○○區○○路○號,電話 09XX-XXX-XXX)因人在國外無法親自辦理,茲委託 受託人 王小華(身分證字號 A223456789,地址 同上,電話 09XX-XXX-XXX)代為向戶政事務所申請 委託人本人之現戶全戶戶籍謄本 2 份,並代為領取。
本委託自 民國 115 年 9 月 20 日 起至上述事項辦畢為止。受託人不得轉委託他人。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 受託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 中華民國 115 年 9 月 20 日
範例二:委託代領物品(掛號信件、押金)
委託書
委託人 李小美(身分證字號 B2XXXXXXXX)因上班時間無法親自領取,茲委託 受託人 李大成(身分證字號 B1XXXXXXXX,關係:父親)代為領取 ○○郵局通知單編號 ○○○○ 之掛號郵件 1 件。受託人領取時應出示本委託書、雙方身分證件及委託人印章。
本委託書僅限上述物品一次領取有效,領畢即失效。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 受託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 中華民國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範例三:委託代簽私人契約(租賃契約)
委託書
委託人 陳志明(身分證字號 C1XXXXXXXX)為承租 新北市○○區○○路○號○樓 房屋,因人在外地,茲委託 受託人 陳美玲(身分證字號 C2XXXXXXXX,關係:配偶)代為與出租人 ○○○ 洽談並簽訂該房屋之住宅租賃契約,租金上限每月 新台幣 ○○○ 元、租期 ○ 年。逾越上述條件之約定,須另經委託人書面同意。
本委託自簽署日起 30 日內有效。受託人不得轉委託。委託人同意受託人於上述範圍內所為之意思表示,對委託人發生效力。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 受託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 中華民國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第三份跟前兩份差在多了「授權範圍的上限」:租金、租期、逾越要另行同意。代簽契約的委託書如果沒有上限,受託人簽什麼你都得認,這也是租屋糾紛裡很常見的起點。租約本身的條款怎麼看,接案合約 8 條關鍵條款那篇講契約結構的部分可以直接套用。
這三份範例如果對象是私人(房東、主辦單位、公司),現在多了一條路:把上面的文字直接貼進秒簽 SpeedSign,它會自動把段落排成文件、把要填的名字和簽名位置變成欄位,受託人和對方用手機開連結就能簽或蓋章,簽完雙方各拿一份,開啟、閱讀、簽署的時間全部有紀錄。免費註冊就能用。給政府機關的那幾種,往下看受理規則再決定。
最常被退件的四個寫法
退件的原因通常和法律無關,是格式。以下四種佔了絕大多數:
錯法 | 櫃檯的反應 | 改成 |
|---|---|---|
委託事項寫「一切事務」 | 無法判斷這次辦的事有沒有被授權,退件 | 寫具體的一件事,一次一件 |
沒寫委託期間 | 無法確認今天辦的時候委託是否還有效 | 寫起訖日期或「至辦畢為止」 |
身分證影本沒註記用途 | 影本可能被拿去辦別的事,機關通常要求加註 | 影本上手寫「僅供○○申請使用」+日期+簽名 |
委託人用列印的名字代替簽名 | 民法第 3 條要求親簽或蓋章,列印不算 | 親筆簽名,或蓋章 |
第三項要多講一句。委託書幾乎都要附雙方身分證影本,影本一旦交出去就收不回來。加註用途與日期,是目前最有效的自保方式:就算影本外流,拿去辦別的事時,承辦人一看註記就會擋。身分證件外流之後會發生什麼事,酷澎個資外洩後的權限回收 SOP有整理過。
給政府機關的委託書:戶政、監理、國稅局、郵局各要什麼
一句話先講清楚:目前這四類機關的櫃檯,收的都是紙本委託書加雙方證件正本。線上簽署工具產出的委託書,在私人之間有效,但拿到這些櫃檯多半不收。想省掉這一趟,正解是本人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線上自辦,根本不需要委託。
受理端 | 委託書要求 | 受託人要帶 | 本人線上自辦的替代方案 |
|---|---|---|---|
戶政事務所(戶籍謄本、印鑑證明、遷徙) | 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國外要經駐外館處驗證 | 委託書、雙方身分證正本、印章 | 戶籍謄本可用自然人憑證在內政部戶政司網站線上申辦 |
監理站(汽機車過戶、換照) | 委託書(多數站有制式表格) | 車主雙證件正本、車主印章、代辦人身分證正本、行照 | 監理服務網可線上辦部分業務,過戶仍需雙方到場或委託 |
國稅局(所得、財產資料) | 委託書或委任書 | 委託書、雙方身分證正本(影本要當場切結與正本相符)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行動自然人憑證直接查調下載 |
郵局(代領掛號) | 委託書或郵件招領單背面委託欄 | 招領單、雙方身分證、收件人印章 | 改用 i 郵箱或指定投遞時段,本人自領 |
戶政的規則在內政部戶政司的申請書下載頁有各縣市通用格式;委託人在國外時,委託書要先經駐外館處驗證才有效,這一點很多人出國前沒處理,回頭補要多花一個月。
監理站對代辦人的要求比戶政更嚴。交通部 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這篇說明寫得很清楚:委託汽車買賣業以外的人代辦過戶,除了車主本人證件,還要繳驗代辦人身分證,以及車主的駕照、健保卡或護照等第二證件。同住的父母、子女、配偶代辦也一樣。
國稅局反而是最不需要委託的一個。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 Q&A說明委託申請要附委託書與雙方身分證正本;但財政部的公告同時提醒,本人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就能在線上直接下載所得與財產資料,不用出門也不用把個資交給別人。自然人憑證還能拿來做什麼、和電子簽名差在哪,電子簽名有法律效力嗎那篇的受理端對照表講得比較完整。
⚠️線上簽的委託書,這四類櫃檯目前不收
私人之間線上簽署的委託書有效,但戶政、監理、國稅局、郵局的櫃檯流程仍是紙本加證件正本。要辦這幾類事,兩條路:受託人帶紙本去,或本人用自然人憑證線上自辦。不要拿線上簽的版本去櫃檯試運氣,白跑一趟的成本比印一張紙高。
私人之間的委託,可以直接線上簽
受理端是私人的時候,規則就換了。代收款項、代辦私人事務、代表公司去簽約、代領活動獎品,這些委託書的對方是房東、客戶、主辦單位,沒有櫃檯流程要過,雙方同意就成立。2024 年修法後的電子簽章法,把電子簽章與紙本簽名的效力對等寫得更明確,切結書有法律效力嗎那篇拆過「有效」和「拿得出證據」的差別,委託書的邏輯一樣。
紙本委託書在私人場景最大的麻煩是流程:印出來、簽名、拍照或掃描、傳給對方、對方再印出來簽、再拍回來,一份文件跑兩三天,最後手上是四張手機照片,哪一張是最終版沒人說得清。
環節 | 紙本+拍照 | 線上簽署 |
|---|---|---|
把文件寫出來 | 找 Word 範本,自己改 | 貼上文字,段落自動排成文件,要填的欄位自動長出來 |
對方簽署 | 印、簽、掃描或拍照、回傳 | 手機開一次性連結,簽名或上傳印章圖用印 |
確認對方看過全文 | 無從證明 | 系統記錄對方是否閱讀到文件末尾 |
事後爭議 | 手機照片,改過沒改過看不出來 | 有人簽了就鎖定,開啟、閱讀、簽署時間與 IP 都有稽核紀錄 |
雙方各一份 | 自己記得傳 | 簽完雙方自動各收一封 |
講到這裡,這件事我們其實已經在做。秒簽 SpeedSign就是為了「手上沒有 PDF、只有一件要辦的事」做的:把上面三份範例的文字貼進去,條款會自動編號、要對方填的名字和簽名變成欄位;對方免註冊、手機開連結就能簽或蓋章;簽完雙方各拿一份,開啟、閱讀到底、簽署、寄信成敗全部進稽核紀錄。台灣公司文件習慣蓋章,所以我們把「上傳印章圖用印」做成跟簽名同等的欄位,同一份文件可以蓋多個章。免費註冊就能用;下一步會加的是「選範本、填欄位、一鍵寄出簽署邀請」,到時候上面三份就會直接在工具裡。
如果你是接案者或小公司,委託書之外更常簽的是報價確認和服務合約,報價單確認後怎麼簽約把那條線從報價到簽約走了一遍;市面上其他工具怎麼選,台灣電子簽署工具比較有六家的對照表。
委託書、授權書、切結書,差在誰對誰負責
這三種文件常被混用,其實方向完全不同:
文件 | 誰對誰 | 核心內容 | 常見場景 |
|---|---|---|---|
委託書 | 我請你替我做一件事 | 委託事項、期間、能不能轉委託 | 代辦文件、代領物品、代簽契約 |
授權書 | 我允許你使用或處分我的東西 | 授權範圍、用途、期限、能不能再授權 | 作品授權、帳號使用、代表公司對外 |
切結書 | 我對你承諾一件事,違反我負責 | 承諾內容、違反的後果 | 自住切結、免責切結、承諾期限 |
判斷方法很簡單:對方要「替你做事」用委託書;對方要「用你的東西」用授權書;你要「向對方保證」用切結書。三種文件在受理端的規則也不同,切結書的要件與見證人問題這篇講過;免責切結書怎麼寫、哪些條款寫了也無效,我們另外寫了免責切結書範本與寫法。
公司內部的簽核流程(請假、採購、用印申請)是另一個世界,那叫電子簽核,走的是流程系統,客製化簽核系統開發指南有拆解。
先簽一份試試看
把這篇的範例貼進秒簽,寄給對方手機簽一次,整個流程大概三分鐘。免費註冊就能用;哪一種委託該不該線上簽拿不定主意,也可以直接跟我們聊。打開秒簽 SpeedSign
我們怎麼看
委託書這類文件的搜尋量,一個月加起來接近五萬次,付費競爭幾乎是零,因為沒有人覺得它值得做成產品:大家給的都是 Word 檔。我們的判斷是,三年內「填寫」和「簽署」會合成同一個動作,使用者要的從來就是把事情辦完,而且政府端本身也在往線上自辦走,自然人憑證能辦的事每年都在增加。私人之間的委託、授權、切結會先數位化,公家櫃檯會是最後一段。對一般人的意義很實際:先分清楚你要辦的事受理端是誰,公家的用自然人憑證自辦,私人的直接線上簽,紙本只留給真的非紙本不可的那幾種。
ℹ️我們做過這件事
Q委託書可以手寫嗎?
可以。委託書沒有規定要打字,手寫、列印、線上生成都可以,關鍵是委託人要親自簽名或蓋章(民法第 3 條)。手寫時字跡要清楚,身分證字號、日期不要塗改,塗改處要簽名或蓋章確認。
Q委託書一定要蓋章嗎?簽名可以嗎?
簽名或蓋章擇一即可,兩者效力相同。多數戶政、監理機關接受親筆簽名;有些機關的制式表格有「印章」欄位,帶著印章去比較保險。私人之間的委託書,簽名就夠。
Q委託書要附身分證影本嗎?
給政府機關的幾乎都要附雙方身分證影本,受託人還要帶正本供核對。影本建議手寫加註「僅供○○申請使用」、日期與簽名,避免被挪用。私人之間的委託書可以只填身分證字號,不一定要附影本。
Q委託書有效期限多久?
法律沒有統一規定,以委託書上寫的期間為準。沒寫期間的委託書,機關通常會要求重新出具或當場確認。建議寫具體起訖日,或「至上述事項辦畢為止」,一次性的事就寫「辦畢即失效」。
Q委託之後可以撤回嗎?
可以。委託人隨時可以撤回委託,但要用可以證明的方式通知受託人,最好也通知受理端。撤回前受託人已經完成的行為仍然有效,所以委託範圍寫窄、期限寫短,比事後撤回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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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遠數位編輯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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