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代管契約怎麼簽?包租與代管兩套契約範本、租賃條例業者義務與房東、房客三方線上簽約順序

恆遠數位編輯團隊約 11 分鐘閱讀
包租代管契約範本封面:租賃住宅服務業與房東簽訂包租及委託管理契約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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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代管這門生意,最常出事的地方就在合約:業者拿同一份「包租代管合約」給每個房東簽,結果包租的案子寫成代管,代管的案子又夾著包租才有的保證租金。等到房客欠租或房東想收回房子,雙方才發現法律關係根本對不上。

我們在做秒簽的範本庫時,把內政部地政司公告的租賃相關契約全部讀過一輪,包租和代管是最容易混在一起、偏偏規則差最多的兩份。這篇寫給租賃住宅服務業者,也寫給正在評估要不要交給業者管的房東。各類契約的官方範本去哪裡找,可以先看契約書範本挑選指南。

包租和代管差在哪:一張表看懂誰才是房東

一句話:包租是業者先跟房東租下來,再轉租給房客,業者自己就是房客眼中的房東;代管是房東直接把房子租給房客,業者只是受房東委託來管理。合約要照這個差別分開寫。

比較項目

包租

代管

業者的身分

承租人兼轉租人(二房東)

房東的受託人

業者跟房東簽的契約

住宅包租契約

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契約

房客跟誰簽租約

跟包租業簽住宅轉租契約

跟房東簽住宅租賃契約,代管業協助

房東收到什麼

包租業每月付的固定租金

房客付的租金,扣掉代管報酬

空租期的風險

業者承擔

房東承擔

適用規範

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業者對房客的責任

業者自己就是出租人,修繕押金都直接面對

協調與督促,出租人責任仍在房東

這兩套規範的法源都是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條例第 5 條直接寫明:包租契約違反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的條款無效,應約定事項就算沒寫進契約,也照樣構成契約內容,口頭約定也一樣。所以業者自己改得再漂亮,底線還是那幾點。

房客那一端的住宅租約怎麼寫、押金和漲租的上限,我們在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那篇已經逐條對照過,這篇集中講業者和房東之間的兩份契約。

業者手上不只一份合約:包租和代管各自的契約鏈

先講結論:包租一個案子至少有四份文件,代管至少有三份,而且簽的順序有法律規定,順序錯了就違規。

順序

包租案要簽的文件

代管案要簽的文件

第一步

住宅包租契約(房東與包租業)

委託管理租賃住宅契約書(房東與代管業)

第一步同時

出租人同意轉租範圍、租賃期間及終止租約事由確認書

委託管理標的現況確認書

第一步同時

出租人負擔修繕費用之項目及範圍確認書

出租人負責修繕項目說明

第二步

刊登廣告、帶看

刊登廣告、帶看

第三步

住宅轉租契約(包租業與次承租人),附現況確認書與房東同意轉租文件

住宅租賃契約(房東與房客)

簽約後 30 日內

書面通知房東轉租範圍、期間與次承租人資訊

代收租金依約交付房東(不得超過 30 日)

條例第 29 條規定,包租業要先取得房東同意轉租、簽好租賃契約書,才可以刊登廣告和執行業務;第 28 條規定代管業要先簽委託管理契約,才可以開始管理。實務上很多業者先貼廣告、找到房客再回頭補簽房東,這個順序本身就違法。

一個房東、一間房就有三到四份文件,房東偏偏常常不住在物件所在的城市。這段我們其實已經在做:秒簽 SpeedSign 可以把包租契約和兩份確認書放在同一份文件裡寄給房東,房東收信輸入 Email 驗證碼後在手機上讀完、簽名或蓋章,簽完雙方各收一份鎖定的 PDF。業者那一端可以上傳公司大小章,一份文件放多個用印欄。

住宅包租契約範本:應約定事項逐點拆解

住宅包租契約適用的是內政部在 108 年 2 月訂定、108 年 6 月 1 日生效的「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下面是條款骨架,右欄寫為什麼要寫。

條款

要寫的內容

為什麼要寫

租賃標的

門牌、建號、權利範圍、車位、附屬設備,全部或部分出租

轉租範圍不能超過這裡寫的

租賃期間

起訖日,不得少於三十日

未滿三十日不適用租賃條例

租金約定及支付

包租業每月付給房東的租金、每期幾個月、付款日與帳戶

包租業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

押金

最多兩個月,由包租業簽約同時付給房東

超過兩個月違反條例第 7 條

相關費用

管理費、水電、瓦斯、網路由誰負擔

轉租後房客用的水電,帳要算得出來

稅費與公證費

房屋稅地價稅由房東負擔,公證費分擔方式

房東要申請減徵稅捐時,包租業要配合提供證明

使用限制

只能轉租作居住使用,房東是否同意出借或其他方式供人居住

擅自改作民宿或辦公室,房東可以終止

修繕

原則由包租業負責修繕,費用依責任另行約定

房東負擔的部分可從租金扣除

室內裝修

房東是否同意隔間裝修、費用誰付、返還時是否回復原狀

套房改隔間是包租最常見的爭議

出租人義務

出示權狀與身分證、提供同意轉租書與修繕範圍確認書

這兩份附件是包租業對房客交代的依據

包租業義務

出示登記證、轉租不得逾同意範圍、30 日內書面通知、做修繕紀錄、開發票或收據

違反致房東受損要賠償

提前終止

雙方得或不得提前終止,通知期至少一個月,違約金最高一個月租金

空租期的風險要事先講好

出租人終止事由

重建收回、欠租兩個月、擅自變更用途、轉租逾範圍、包租業被撤銷登記等十三款

重建收回要三個月前通知,其他三十日前

返還與點交

期滿結算費用、會同點交、督促次承租人遷出戶籍

包租業沒返還,房東可請求相當月租金的違約金

其中「出租人同意轉租範圍、租賃期間及終止租約事由確認書」是整份包租契約的關鍵附件。條例第 29 條要求包租業跟房客簽約時要把這份同意文件交給房客看,房客才知道二房東的權利從哪裡來、到哪天為止。房東同意轉租的文件,秒簽範本庫有現成的轉租同意書可以改;房東另外要切結的事項,例如保證有權出租,寫法可以看切結書範本,只需要單方面表明事實的,用聲明書就夠。

委託管理契約範本:代管報酬、代收租金與 30 日交付

代管業和房東簽的是定型化契約,適用內政部 108 年 9 月 5 日公告、108 年 12 月 1 日生效的「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房東在這份契約裡是消費者,審閱期至少三日。

條款

應記載內容

業者實務提醒

契約審閱期間

房東攜回審閱日期與天數,至少三日

不得記載拋棄審閱期

委託管理標的與範圍

全部或部分、車位、附屬設備,另附現況確認書

現況確認書要問到漏水、輻射、海砂、非自然死亡等事項

委託管理期間

起訖日

建議與租約期間對齊

報酬約定及給付

月租金的百分之幾或固定金額,按月或按期付,可從代收租金扣付

委託期間非有正當理由不得要求調漲報酬

委託管理項目

點交、確認居住者身分、催收租金、日常修繕、糾紛協調、結算費用、督促遷出

代收押金、管理押金、墊付費用、租購家電屬於勾選項目

受託人義務

出示登記證、催收期限、修繕紀錄、代收租金押金在約定日數內交付

交付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押金管理

代管押金除抵充房客債務外不得動支,返還要經房東同意

押金和公司營運資金要分開

提前終止

房東與代管業各自可以終止的情形

代管業擅自轉委託其他代管業,房東可以終止

通知方式

郵寄地址為準,可約定 Email、簡訊或通訊軟體文字通知

不得約定只用電話通知

當事人資料

房東、代管業、租賃住宅管理人員姓名與證書字號

管理人員資料要寫進契約

不得記載事項有五點:拋棄審閱期、廣告僅供參考、房東要繳回契約書、通知只用電話、其他違反強制禁止規定。第四點在線上簽約時代很好避免,契約裡把 Email 和通訊軟體的文字通知寫清楚,往後催租、報修、結算的紀錄都有據可查。

代管報酬寫成百分比的業者很多,要注意計算基礎:是「約定月租金」還是「實際收到的租金」。房客欠租那個月,代管業如果照約定月租金收報酬,房東通常不會接受;這一點寫清楚,比事後協調省事。

租賃條例對業者的六條硬規定

包租和代管契約之外,業者本身還要守條例第三章的業務規定。下面這張表列出跟「簽約」直接有關的條文。

條文

規定內容

業者要做的事

第 9 條

轉租要經出租人書面同意,簽轉租約時提供同意文件,30 日內書面通知出租人

包租案每一個轉租都要留同意書與通知紀錄

第 28 條

代管業簽委託管理契約後才可執行業務,不得轉委託其他代管業

先簽約,後管理

第 29 條

包租業取得房東同意轉租並簽約後才可刊登廣告

先簽約,後上廣告

第 30 條

房東提前終止時,包租業知悉次日起 5 日內通知次承租人

合約要寫通知窗口與方式

第 32 條

委託管理契約書、租賃契約書、現況確認書、點交證明、租金押金收據、退還證明,要由專任租賃住宅管理人員簽章

線上簽時,管理人員要列為簽署人或用印

第 34 條

簽約 30 日內提供物件資訊給地方主管機關,包租轉租案件要申報登錄

簽約日就是起算日,日期要準

第 32 條值得多看一眼:包租業不用在委託管理契約上簽章(因為它沒有這份契約),代管業不用在租賃契約和現況確認書上簽章(因為它不是出租人)。條例把兩種業務的簽章責任切得很清楚,業者的合約範本也應該照著切。

管理人員簽章能不能電子化,電子簽章法允許依法應簽名蓋章的文件在相對人同意下用電子簽章,但各地主管機關查核時要看的格式可能不同,建議先跟所屬公會確認。電子簽名在法律上怎麼被認定,這篇有完整整理;電子簽名、電子簽章、數位簽章三個名詞的差別,可以看這張對照表。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政府方案和自營合約差在哪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是政府委託業者執行的計畫,房東加入後有稅賦優惠,契約也是計畫統一的版本。業者如果同時做政府案和自營案,兩套合約要分開管理。

比較項目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業者自營包租代管

契約版本

計畫統一格式,業者不能自行改條款

業者依應記載事項自訂

房東稅賦

綜所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 1.5 萬元免稅,房屋稅地價稅可適用優惠

一般租賃所得規定

房客資格

依計畫規定,弱勢戶有租金補助

業者自行篩選

業者收入

政府給付的服務費與獎勵

包租價差或代管報酬

期間

依計畫期程

雙方約定

稅賦優惠的細節,2026 年報稅季國土署提醒房東要選對所得代號,每屋每月最高 1.5 萬元免稅的部分才算得進去。業者協助房東報稅時,合約上的租金與期間就是申報依據,所以簽約日、租金金額這幾個欄位不能含糊。

自營案沒有政府背書,房東最在意的是「業者跑掉怎麼辦」。條例第 31 條規定業者因可歸責事由不能履行契約,要負賠償責任,被害人還可以向全國聯合會請求代為賠償。這一條寫進給房東看的說明裡,比口頭保證更有說服力。

三方線上簽約:房東、業者、房客怎麼排順序

答案是照法律順序排:先簽房東,再上廣告,最後簽房客。線上簽的好處是每一步的時間都會留在稽核紀錄裡,日後要證明「先簽約後刊登」很容易。

圖表載入中…

用秒簽排這條流程時,有幾個實際操作的細節:

  • 多人簽與順序:一份文件最多 10 位簽署人,勾選「鎖定簽署順序」就會前一位簽完才寄下一位,房東、業者負責人、管理人員可以照順序簽。免費方案一份只能 1 位簽署人,三方以上要用付費方案。
  • 房東在國外:房東收信輸入驗證碼就能簽,不用回台灣。業者想多一層身分紀錄,可以選 L2 加強驗證,房東拍身分證正面並錄約 5 秒確認影片;L2 是蒐證存檔,系統不做證件辨識或人臉比對。
  • 房客的租約:房客那份住宅租約或轉租契約,秒簽範本庫有房屋租賃契約書和房屋點交單可以直接改。
  • 通知紀錄:轉租後 30 日內要書面通知房東,這份通知也可以做成一份文件寄給房東簽收,簽收時間就是通知到達的證據。

如果房東只是要授權業者代為處理某件事,例如代收租金、代辦報修,可以另外簽一份授權書;要把整個出租事務交給業者,則要用委託管理契約,授權書不能取代。台灣常見電子簽署工具的功能差異,可以看工具比較。

包租代管最常出事的五個情境,契約怎麼先寫好

最後把實務上最常聽到的糾紛整理成一張表,每一列都對應到契約裡可以先寫好的條款。

情境

問題出在哪

契約先寫好的條款

房東想賣房子,要包租業提前搬走

包租契約沒約定提前終止

包租契約第十三點勾「得」或「不得」,並寫違約金上限一個月

包租業隔成五間套房,房東事後反對

室內裝修沒取得書面同意

第九點寫清楚同意範圍、費用與返還時是否回復原狀

代管業收了房租兩個月沒轉給房東

交付日數沒寫或寫太長

委託管理契約寫明代收後幾日內交付,最多三十日

房客欠租,代管報酬怎麼算

報酬計算基礎不明

寫明以實際收到租金或約定租金計算

包租業停業,次承租人不知道要找誰

沒有約定通知窗口

條例第 30 條:房東可直接通知次承租人,同業公會不得拒絕協調

表上第三列是房東最怕的情況,也是業者最容易被投訴的地方。代收的錢多放一天就多一天風險,把交付日數寫短、用固定帳戶轉帳、每次交付都留明細,是對雙方都好的做法。如果需要一份讓房東簽收的明細,可以參考承諾書的寫法,把交付金額與日期做成雙方確認的格式。

先用一份範本把房東那端搬到線上

秒簽範本庫有 120 份文件,租賃不動產類有房屋租賃契約書、轉租同意書、點交單、租約終止協議書。包租或委託管理契約可以把公司版本貼進編輯器,條號會自動排好,不登入也能先寫草稿。秒簽 SpeedSign 免費註冊就能用,先寄一份給房東試試看。

ℹ️我們怎麼看

租賃住宅服務業接下來三年的競爭點,會從「幫房東找到房客」移到「幫房東留下證據」。條例把業者的簽約順序、通知期限、交付期限都寫成具體日數,主管機關要查的也是這些日期。業者如果還靠紙本和 LINE 對話記錄管理幾百個物件,查核時拿不出時間軸就很被動。我們做秒簽時把力氣放在稽核紀錄和完成版鎖定,就是這個原因。給業者的判斷方法:隨便抽一個物件,你能不能在五分鐘內拿出「房東簽約時間、刊登時間、通知房東時間」三個日期?拿不出來,就從合約流程開始整理。

ℹ️我們做過這件事

秒簽是恆遠自己開發、自己在用的電子簽署產品,範本庫、多人依序簽署、印章用印、稽核紀錄與完成版 PDF 都是我們團隊做出來的。我們沒有承接過租賃住宅服務業的系統案,這篇的法規整理都附了官方出處。想討論你的包租代管流程怎麼排進線上簽約,我們很樂意先聽聽你現在怎麼做。

Q包租和代管哪個比較好?

看房東想承擔多少風險。包租由業者付固定租金,空租期風險在業者,房東收入穩定但較低;代管是房東自己出租,租金較高但空租和欠租風險自己扛。兩者契約完全不同,簽約前要先確認是哪一種。

Q包租代管契約範本去哪裡找?

內政部地政司租賃條例專區有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及住宅轉租契約的範本。業者自己的版本不能低於這些規定。

Q包租代管可以租多久?

住宅包租契約的租期不得少於三十日,上限由雙方約定,民法規定租賃期限最長二十年。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則依計畫期程。

Q代管業代收的租金多久要給房東?

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規定,代收租金或押金要在約定的日數內交付房東,最長不得超過三十日,除非雙方另訂保管約定。

Q包租代管契約可以線上簽嗎?

可以。電子簽章法允許在相對人同意下以電子簽章代替簽名蓋章,租賃條例第 32 條要求管理人員簽章的文件,電子化前建議先確認公會與地方主管機關的作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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