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押金最多幾個月?退還期限、可以扣哪些錢、房東不退怎麼辦(附押金收據與點交清單範本)

恆遠數位編輯團隊約 15 分鐘閱讀
租屋押金怎麼收、怎麼扣、怎麼退:押金上限兩個月、四種可抵扣情況與房東不退押金的處理順序(恆遠數位科技文章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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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最近在整理租賃類的文件範本,把「房屋點交單」和「押金返還協議書」逐條寫完之後,回頭看網路上房客問的押金問題,發現大部分爭執都卡在同一個地方:收押金那天沒有留下屋況紀錄,退租那天就只能各說各話。牆上的釘孔是誰打的、冷氣本來就會滴水嗎、清潔費該不該扣,沒有入住照片,誰都證明不了。

這篇把租屋押金從收到退整理成一條線:法律規定最多收幾個月、什麼時候要退、房東可以從押金扣哪些錢、房東不退押金時的處理順序,最後附上押金收據與點交清單範本,房東、房客都能直接拿去用。內容只講法條與公告原文寫了什麼,個別糾紛怎麼主張,請找律師或下文提到的免費諮詢管道確認。

先講規模。內政部 2024 年對外說明的統計,全國每年平均約有 2,400 件租屋糾紛,大約四成是在鄉鎮市區公所調解、消費爭議調解這類訴訟外管道解決的。押金是其中最常見的吵點之一,因為它是退租時唯一還握在房東手上的錢。

租屋押金最多收幾個月?先看這張速覽表

答案是兩個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7 條第一項只有一句話:「押金之金額,不得逾二個月之租金總額。」月租 15,000 元的房子,押金最多 30,000 元,收三個月就超過上限。

你想知道的事

答案

出處

押金最多收多少

兩個月租金總額

租賃條例第 7 條第 1 項

押金什麼時候要退

租約結束、房客交還房子並結清費用時

租賃條例第 7 條第 2 項

可以從押金扣的錢

損壞賠償、提前解約違約金、欠租與水電等費用、遺留物處理費

應記載事項第 12、14、15、19 點

不能扣的錢

正常使用造成的耗損

民法第 432 條、應記載事項第 12 點

房東不退押金

協商、存證信函、調解或調處、小額訴訟

租賃條例第 16 條、民事訴訟法

收太多押金怎麼辦

超過兩個月的部分,房客可以拿來抵房租

土地法第 99 條第 2 項

這條規定適用的範圍很廣。條例第 4 條只排除四種情況:供休閒或旅遊目的、由政府或其專責法人經營、由合作社經營,以及租期未滿 30 天。換句話說,一般人把房子租給別人住,不論有沒有透過仲介、有沒有簽內政部範本,押金上限都是兩個月。

另一個常被忽略的依據是土地法。土地法第 99 條同樣規定擔保金不得超過兩個月房租,並且多一句:已經收超過的部分,房客可以拿超過的部分抵付房租。這給了房客一個不用上法院的處理方式。

房東和房客之間適用哪一份「應記載事項」

條例第 5 條第 1 項把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視為消費關係,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所以房東房客之間的契約,要對照內政部公告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下文簡稱「應記載事項」,最近一次修正在 2025 年 4 月,改的是第 18 點)。網路上常被提到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依條例第 5 條第 2 項是規範包租業與房東之間的包租契約,兩份不要混在一起。

完整的租約怎麼寫、內政部範本每一條在講什麼,我們在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逐條白話對照那篇拆過,這篇只聚焦押金相關的條款。

押金什麼時候要退?法律沒寫天數,租約裡要寫

先講結論:法律沒有規定「退租後幾天內」要退押金,它規定的是退押金的條件。條例第 7 條第 2 項寫的是,租約消滅、房客返還房子、並清償租約所生的債務時,房東就要返還押金,或抵充債務後把剩下的退回。

應記載事項第 5 點的寫法一樣:除了第 12、14、15、19 點那幾種可以抵充的情況之外,租期屆滿或租約終止、房客交還房子時,房東應返還押金或抵充後的剩餘押金。三個條件同時成立,退押金的時間點就到了。

時點

房客要做的事

房東要做的事

押金狀態

退租前 1 個月

書面確認退租日(依約提前終止要先通知)

約點交時間,提醒結算水電

還在房東手上

點交當天

搬空、交鑰匙、抄水電度數、拍照

對照入住紀錄逐項檢查、列出要扣的項目與金額

雙方確認扣款明細

點交後

遷出戶籍或其他登記(應記載事項第 15 點)

依約定天數退回剩餘押金

應返還

有爭議時

保留照片、對話紀錄、匯款紀錄

扣款要附單據或估價

爭議部分可以先退沒有爭議的金額

既然法律沒寫天數,最實際的做法是在租約或點交單上寫清楚,例如「點交完成並結清費用後 7 日內匯還剩餘押金至承租人指定帳戶」。這一句話就能省掉退租後一輪又一輪的「再等等」。

押金結算最好也留下書面。我們做的秒簽 SpeedSign範本庫裡有一份「押金返還協議書」,把應退押金、扣款項目、實退金額三個數字列在一起,房東選範本、在編輯器裡填好就能寄給房客。房客收信輸入 Email 驗證碼後,在手機上就能手寫簽名,簽完雙方都會收到完成版 PDF。免費註冊就能用。

ℹ️退租前一週的三件事

房客:把退租日、點交時間、退款帳戶用文字訊息傳給房東並截圖。房東:把入住時的現況照片找出來,抄好最後一期水電度數。雙方:約好當天就在點交單上簽名,不要「之後再算」。不知道從哪裡開始整理,也可以直接加 LINE 問我們,我們很樂意聽你的狀況。

房東可以從押金扣哪些錢?四種可抵扣、一種不能扣

應記載事項把可以從押金抵充的情況寫得很具體,只有四種。房東想扣的項目不在這四種範圍內,就需要另外有約定或法律依據,不能直接從押金拿。

可以從押金扣

條件

依據

房客造成的損壞賠償

房客沒盡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害房子或設備毀損滅失

應記載事項第 12 點第 4 項、民法第 432 條

提前解約的違約金

租約勾選「得任意終止」,一方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就終止;違約金最高一個月租金

應記載事項第 14 點第 3、4 項

欠繳的租金與費用

還沒繳的租金、管理費、水電瓦斯等第 6 點約定的費用;租約結束還不搬走期間的相當月租金與違約金

應記載事項第 15 點第 4 項

遺留物處理費

點交後還留東西,房東定期催告仍不取回,處理遺留物花的費用

應記載事項第 19 點第 2 項

不能扣:正常耗損

依約定方法或房子本來的性質使用,造成的變更或損耗

民法第 432 條第 2 項但書、應記載事項第 12 點第 3 項但書

「不能扣正常耗損」這條是房客最有力的依據。民法第 432 條要求房客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賃物,弄壞了要賠;但同一條的但書寫明,照約定的方法或依物的性質使用而產生變更或毀損,不在此限。住了兩年牆面自然變黃、地板正常磨損、門把用到鬆,都屬於這一類。

最常吵的是清潔費。應記載事項的四種抵充情況裡沒有「清潔費」這一項,所以它能不能扣,要看租約有沒有寫、寫得合不合理,以及屋況跟入住時比起來是一般使用的髒,還是明顯超出正常使用的污損。租約只寫「退租扣清潔費」卻沒寫金額與條件,事後最容易變成爭議。

提前解約的部分也常被誤解。有些租約寫「提前解約押金不退」,兩個月押金整筆沒收。對照第 14 點,雙方勾「得任意終止」時,沒提前通知的違約金上限是一個月租金;房客如果是依第 18 點的法定事由提前終止(例如房子有危及安全的瑕疵、因病需要長期療養),房東不得要求任何賠償。

押金爭議最常見的扣款項目:自然耗損和房客損壞怎麼分

一句話分工:時間造成的算耗損,使用方式造成的算損壞。下面這張表是常見項目的判斷方向,實際還是要看入住紀錄、損壞程度和租約約定。

常見項目

比較像正常耗損

比較像房客損壞

要準備的證據

牆面

日照變色、掛畫留下的少量小釘孔(租約允許時)

大面積髒污、塗鴉、擅自鑽大孔或改漆色

入住與退租同角度照片

地板

走動造成的正常磨損

燙痕、重物刮出的深溝、泡水變形

照片加上位置標註

冷氣、熱水器

使用年限到了自然故障

自行拆裝造成的損壞、長期不清濾網被廠商判定為使用不當

維修單、廠商判斷說明

門鎖、門把

長期使用鬆動

鑰匙遺失要換鎖、外力破壞

點交時鑰匙數量紀錄

家具

布料自然褪色

寵物抓破、明顯污漬

入住家具清單與照片

清潔

一般使用後的灰塵

大量垃圾、油垢、異味需要專業清潔

退租照片、清潔費單據

這張表能用到什麼程度,完全取決於入住那天有沒有拍照。房東要扣損壞費,要能證明「入住時是好的、退租時壞了、而且是房客用的方式造成的」,再附上修繕單據或估價。房客要擋不合理的扣款,靠的同樣是入住那天的照片。

時效也要知道。民法第 456 條規定,房東對房客就租賃物損害的賠償請求權,自收回房子時起兩年間不行使就消滅。房東真的認為押金不夠賠,要在這兩年內主張。

房東不退押金怎麼辦?從協商到小額訴訟的處理順序

先講順序:協商 → 存證信函 → 調解或調處 → 支付命令或小額訴訟。越前面的步驟越便宜、越快,多數押金爭議在前兩步就會結束。

步驟

怎麼做

費用

適合的情況

文字協商

用訊息列出應退金額、對方主張的扣款、你不同意的理由,保留截圖

0 元

房東只是拖,或對扣款金額有誤會

存證信函

到郵局或網路郵局寄,寫明金額、依據與期限

依頁數與副本數計費

對方已讀不回,需要留下正式催告紀錄

調處或調解

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租賃爭議調處;或向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調處免繳費用;公所調解除勘驗費外不收費

雙方還願意坐下來談

支付命令

向法院聲請,不開庭;對方收到後 20 日內沒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就能當作強制執行的依據

裁判費 500 元

金額清楚、對方大概不會爭執

小額訴訟

金額 10 萬元以下,可用表格化訴狀起訴

10 萬元以下裁判費 1,000 元

對方對扣款有爭執,需要法院判斷

圖表載入中…

存證信函:讓「我有催過」變成證據

存證信函本身沒有強制力,它的價值在於證明你在某一天、用什麼內容催告過對方。押金爭議的信件內容很單純:租約期間、押金金額、點交日期、你認為應退的金額與依據、限期幾天內匯還、逾期將申請調解或起訴。格式、郵局與網路郵局的寄法、費用怎麼算,可以看存證信函怎麼寫。

調處與調解:免費,而且調解成立有判決的效力

租賃條例第 16 條規定,住宅租賃爭議可以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調處,並且免繳調處費用。另一條路是鄉鎮市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23 條規定除勘驗費外不得收取任何費用,調解成立並經法院核定後,依第 27 條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公所調解和法院調解怎麼選,車禍和解書那篇有比較過,邏輯可以直接套到押金爭議。

如果直接上法院,民事訴訟法第 403 條規定,50 萬元以下的財產權爭執起訴前原則上要先經法院調解;已經在其他法定調解機關調解不成立的,法院可以不再進行調解。所以先走公所調解,留下調解不成立的證明,後面也用得到。

小額訴訟:押金爭議最常用的訴訟程序

民事訴訟法第 436 條之 8規定,請求給付金錢在 10 萬元以下的案件適用小額程序。兩個月押金多半落在這個範圍內,可以使用司法院的表格化訴狀,10 萬元以下的裁判費是 1,000 元。小額程序可能在夜間或假日開庭,法院在調查證據花費與請求金額顯不相當時,也可以不調查證據、審酌一切情況判決,所以起訴前就把照片、點交單、對話紀錄整理好,比什麼都重要。

如果租約有公證,而且勾了應記載事項第 21 點「出租人應返還之全部或一部押金」逕受強制執行,房客可以直接拿公證書聲請強制執行,不用再打官司。內政部也委託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租屋糾紛的免費電話諮詢(412-8518,手機加撥 02),打之前先查一下當年度的服務時段。

押金收據範本:收錢那天就要寫清楚的欄位

押金收據是整條線上最容易被省略的文件。很多人用匯款紀錄代替,但匯款紀錄只證明錢轉過去了,證明不了這筆錢是押金、不是第一個月房租,也看不出退還條件。

欄位

寫法

為什麼要寫

收款事由

「收到 OO 路 OO 號 O 樓租賃押金」

區分押金、租金、訂金,避免事後被說是別的款項

金額

國字大寫加阿拉伯數字並列,例如新臺幣參萬元整(30,000 元)

防竄改;也能一眼看出有沒有超過兩個月

相當於幾個月租金

「相當於月租金 2 個月」

直接對照條例第 7 條的上限

付款方式與日期

現金或匯款,附匯款帳號末五碼

和金流紀錄互相對得上

返還條件

「租約消滅、點交完成並結清費用後 O 日內返還剩餘押金」

把法律沒寫的退款天數補進來

雙方資料與簽名

房東、房客姓名與簽名或蓋章

單方簽名的收據證明力較弱

收據可以參考這段文字直接改:

  • 茲收到承租人 OOO 依民國 OO 年 OO 月 OO 日簽訂之住宅租賃契約,就 OO 市 OO 區 OO 路 OO 號 O 樓租賃住宅所交付之押金新臺幣 OO 元整(相當於月租金 O 個月)。
  • 付款方式:□現金 □匯款(帳號末五碼 OOOOO),付款日期:民國 OO 年 OO 月 OO 日。
  • 本押金於租賃契約消滅、承租人返還租賃住宅並結清租金及約定費用後 O 日內,扣除依契約得抵充之金額,將剩餘押金匯還承租人指定帳戶。
  • 出租人簽章:     承租人簽章:     日期:

個人房東收押金不用開發票,收據和發票的差別、哪些收據可以拿來報帳,可以看收據可以抵稅嗎。

點交清單範本:入住與退租各簽一份,押金才有依據

點交清單是押金爭議的勝負關鍵。應記載事項第 15 點規定,租約結束時房東應結算租金與費用,並會同房客完成屋況與附屬設備的點交;一方未會同、經催告仍不會同,就視為完成點交。也就是說,點交是法定程序,只是大多數人沒有把它變成一張紙。

應記載事項附件一的「租賃標的現況確認書」管的是滲漏水、違建、消防設施這類大項,日常設備的狀況還是要靠自己的點交清單。建議入住和退租用同一張表,各填一次:

區域/設備

入住時狀況

退租時狀況

照片編號

備註(扣款與否)

大門、門鎖、鑰匙

鑰匙 O 把、磁扣 O 個,鎖況正常

IN-01

客廳牆面、天花板

牆面無污損,右側有 2 個舊釘孔

IN-02 到 IN-05

地板

木地板門口處有一道舊刮痕

IN-06

冷氣(品牌、型號)

運轉正常,濾網已清

IN-07

熱水器、瓦斯爐

點火正常

IN-08

浴室(馬桶、洗手台、排水)

排水正常,矽利康有輕微黃斑

IN-09

家具清單

床架 1、衣櫃 1、書桌 1、椅子 2

IN-10

水、電、瓦斯度數

水 OOOO 度、電 OOOO 度、瓦斯 OOOO 度

IN-11

拍照有三個要點:同一個角度入住、退租各拍一次;照片檔名用表格裡的編號;拍完存到雙方都看得到的雲端資料夾,資料夾連結直接寫進點交單。手機照片本身帶時間資訊,比事後補拍可信得多。

點交單一定要雙方都簽名。單方填寫的清單在爭議時證明力有限,房客說「我沒看過這張」就很難反駁。這也是線上簽署最實用的地方:房東和房客不一定能約在同一天碰面,點交單可以先在現場拍照填好,再用連結寄給對方簽。

這件事我們已經做成現成的工具了。秒簽 SpeedSign的範本庫有「房屋點交單」和「房屋租賃契約書」,選好範本在編輯器裡把設備、度數、照片資料夾連結填進去,就能寄給房客簽。房客收信後先輸入 Email 驗證碼,再用手機手寫簽名,或上傳紙上簽名的照片(系統會自動去背,並把照片裡的 GPS 位置資訊洗掉)。一份文件最多可以加 10 位簽署人,勾「鎖定簽署順序」就會依序簽,房客簽完才寄給保證人;免費方案一份限 1 位簽署人。全部簽完後會產生完成版 PDF 寄給每個人,最後一頁附簽署證明書,記錄驗證方式、完成時間和文件的 SHA-256 雜湊值,之後到驗證頁就能確認文件有沒有被改過。

入住簽一份、退租再簽一份,兩份 PDF 擺在一起,押金該扣多少就變成比對題,不再是記憶題。電子簽署在私人之間的契約有沒有效力、要符合哪些條件,可以看電子簽名有法律效力嗎和電子合約是什麼;想比較幾套工具的差別,台灣電子簽署工具比較有整理。

如果房客習慣先在紙上簽名再拍照,電子簽名怎麼製作整理了手寫轉檔的幾種做法;只想在 PDF 上加一張簽名圖也可以,PDF 電子簽名怎麼簽有免費做法,只是檔案上只有一張圖,事後要證明是誰簽的會比較吃力。

點交單範本直接用

想先看看點交單長什麼樣,可以打開秒簽的房屋點交單範本,不用登入就能先瀏覽全文;要寄給對方簽時再免費註冊。押金結算用押金返還協議書範本,把應退、扣款、實退三個數字寫成算式。

房東與房客各自最容易踩的押金地雷

押金爭議很少是誰特別壞,多半是一開始沒有寫清楚。我們的看法很直接:押金條款寫得越模糊,吃虧的通常是手上沒有證據的那一方。以前這一方常是房客,現在房東也一樣,因為應記載事項把可以扣的範圍寫死了,房東沒有紀錄就扣不下去。

角色

常見地雷

比較穩的做法

房東

押金收三個月或用「保證金」「清潔費」名目多收

押金加上任何擔保性質的費用,總額控制在兩個月內

房東

租約寫「押金視情況退還」

寫明退款天數與可扣項目,扣款逐項列金額

房東

退租時才說牆壁要重漆

入住時拍照存證,退租時對照同角度照片

房客

用押金直接抵最後一個月租金

押金是擔保,抵租要先取得房東書面同意

房客

搬走後不參加點交

依第 15 點,經催告不到場會視為完成點交,等於放棄當面爭執的機會

雙方

只用 LINE 口頭講好

關鍵結論(點交結果、扣款金額)整理成一份文件雙方簽名

還有一點常被忽略:條例第 4 條排除了租期未滿 30 天的租賃。短租、日租的押金不受兩個月上限保護,條件全看契約怎麼寫,簽之前更要看清楚。

如果你手上的是自己改過的租約,或是從網路下載的版本,契約書範本怎麼挑整理了幾個官方來源與不能照抄的條款,押金與點交的段落可以對照本文補齊。

如果你是房東,手上有好幾間房要管,每次都在找上一份點交單放在哪裡;或你是包租代管、物業公司,想把簽約、點交、押金結算整條流程收進系統,我們很樂意聽你聊聊現在的做法,一起看看用現成的秒簽就夠,還是需要再往客製化走。

ℹ️我們怎麼看

押金爭議會越來越少靠「誰比較會吵」決定,越來越靠「誰留了紀錄」。應記載事項把可扣項目限縮成四種、小額訴訟可以不調查證據審酌判決,兩者加起來,代表手上有入住照片與雙方簽名點交單的一方,會在每一個階段都佔上風。我們做秒簽時選擇把簽署證明書與文件雜湊放進每一份完成版 PDF,原因也在這裡:紀錄要在吵架之前就存在。給房東和房客的判斷方式很簡單:簽約那天,問自己「如果退租時對方不認帳,我拿得出什麼?」拿不出來,就在那天補上點交單和收據。

ℹ️我們做過這件事

恆遠是一支自己寫程式的工程團隊,目前累積 40+ 企業客製案落地,秒簽就是我們自己開發、自己在用的電子簽署產品。簽約流程我們也幫客戶做過:例如汽車包膜報價與簽約系統,把線上報價和電子簽約接在一起,勾選即出單、訂金自動分配、客戶簽完用 LINE 通知。想知道你的租賃流程適合直接用秒簽,還是需要客製化,可以先跟我們聊聊。

Q租屋押金最多可以收幾個月?

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7 條,押金不得超過二個月的租金總額。土地法第 99 條也規定擔保金不得超過兩個月房租,已經收超過的部分,房客可以拿來抵付房租。租期未滿 30 天的短租不適用租賃條例。

Q退租後房東要在幾天內退押金?

法律沒有規定天數。條例第 7 條第 2 項寫的是條件:租約消滅、房客返還房子並結清租約所生的債務時,房東就應返還押金或抵充後的剩餘押金。實務上建議在租約或點交單寫明「點交完成並結清費用後幾日內匯還」。

Q房東可以從押金扣清潔費嗎?

應記載事項列出的押金抵充情況是損壞賠償、提前解約違約金、欠繳租金與費用、遺留物處理費四種,清潔費沒有單獨列出。能不能扣要看租約怎麼約定、金額是否合理,以及屋況是一般使用的髒還是明顯超出正常使用的污損。

Q提前解約押金會被全部沒收嗎?

依應記載事項第 14 點,雙方約定得任意終止時,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的違約金最高一個月租金,可以從押金抵充。依第 18 點的法定事由提前終止,房東不得要求賠償。整筆兩個月押金直接沒收的約定,和應記載事項不符。

Q房客可以用押金抵最後一個月房租嗎?

押金是擔保性質,房客單方面拿來抵租,房東可以不同意。雙方書面同意就沒問題。例外是押金收超過兩個月,依土地法第 99 條,超過的部分房客可以抵付房租。

Q房東不退押金,可以去哪裡申請調解?

可以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住宅租賃爭議調處,依租賃條例第 16 條免繳費用;也可以向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除勘驗費外不收費,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Q押金爭議打小額訴訟要多少錢?

民事訴訟法第 436 條之 8 規定,10 萬元以下的金錢請求適用小額程序,10 萬元以下部分的裁判費是 1,000 元,可以使用表格化訴狀。金額清楚、對方不太會爭執時,也可以先聲請支付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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