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印花稅怎麼算?哪些合約要貼、稅率千分之一還是千分之四、誰負擔,電子簽約要不要貼

恆遠數位編輯團隊約 15 分鐘閱讀
合約印花稅哪些要貼:承攬契據千分之一、銀錢收據千分之四、漏貼罰五到十五倍的重點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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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要不要貼印花稅,只看一件事:這份文件是不是印花稅法第 5 條列舉的四類憑證。四類分別是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以及典賣、讓受與分割不動產契據。承攬契據與不動產契據按金額千分之一,銀錢收據按金額千分之四,買賣動產契據每件四元;租賃、委任、僱傭、保密協議這些常見合約不在清單上,本身不用貼。漏貼被查到,除了補貼,還要按漏貼稅額處五倍到十五倍罰鍰。

我們在做線上簽署工具秒簽的範本庫時,把 120 份範本逐份對過印花稅法:訂金收據、一般收據這類範本的注意事項裡,都寫了第 7 條的千分之四。整理下來最常卡住老闆和會計的有三個問題:同一份合約兩邊各執一份要不要都貼、合約裡同時有買賣又有安裝工程時用哪個稅率,以及改成電子簽約之後到底還要不要繳。這篇把法條原文拆成白話,一次回答。

先看一張速覽表,三十秒拿到答案:

你想知道的事

一句話答案

法條依據

哪些合約要貼

只有四類: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典賣讓受分割不動產契據

印花稅法第 5 條

稅率多少

承攬、不動產千分之一;銀錢收據千分之四;買賣動產每件 4 元

第 7 條

誰來貼

立約人或立據人,雙方各執一份就各自貼自己那份

第 7 條、第 12 條

什麼時候貼

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就要貼足

第 8 條第 1 項

一份合約兼具兩種性質

納稅人同一人時,稅率不同按較高的算

第 13 條、施行細則第 10 條

漏貼罰多少

補貼之外,按漏貼稅額處五倍到十五倍罰鍰

第 23 條第 1 項

要保存多久

權利義務消滅後保存二年

第 4 條

電子簽約要不要繳

政府採購電子契約財政部已認定要繳;民間電子契約以稽徵機關認定為準

財政部 104 年函令

合約印花稅的課稅範圍:法律只列了四類憑證

先講結論:印花稅是「憑證稅」,課的是紙上那份文件,看的是文件的性質,跟交易金額大小或合約名稱叫什麼無關。印花稅法第 1 條寫的是「本法規定之各種憑證,在中華民國領域內書立者,均應依本法納印花稅」,關鍵詞有兩個:「本法規定之憑證」與「在中華民國領域內書立」。

「本法規定之憑證」就是第 5 條的列舉清單。原本有五款,第一款已刪除,現行剩下四款。每一款法條都有自己的定義,判斷時要回到定義去對,光看合約標題不準:

憑證類別

法條定義(第 5 條原文節錄)

日常會遇到的樣子

銀錢收據

收到銀錢所立之單據、簿、摺;收款回執、解款條、取租簿、取租摺、付款簿等

訂金收據、押金收據、房租收據、現金簽收單

買賣動產契據

買賣動產所立之契據

設備買賣合約、二手車買賣合約、商品採購合約

承攬契據

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之契據;如承包工程、承印印刷品、代理加工契據

工程合約、裝潢合約、代工合約、軟體開發合約、清潔外包合約

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

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

送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的公定契紙

銀錢收據有一個很重要的排除:第 5 條第 2 款但書寫明,兼具營業發票性質的銀錢收據,以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的營業發票,都不包括在內。也就是說,公司收款時已經開了統一發票,那張發票不用再貼印花;只有沒開發票、另外手寫或列印收據的情況,才回到千分之四。收據跟發票差在哪,可以看收據可以抵稅嗎那篇的對照。

另一個關鍵詞「在中華民國領域內書立」,常被拿來當成避稅的漏洞。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2026 年 9 月才發布一則刻意赴海外簽約規避稅捐的新聞稿:雙方都是國內廠商的營建工程承攬契約,業者特地安排到境外簽,還附上機票與護照當證明,稽徵機關依實質課稅原則照樣課徵,並提醒漏繳或短繳要加計五倍到十五倍的罰鍰。跑到國外簽這條路,在國內履約的工程基本上走不通。

第 6 條另外列了 16 款免稅憑證,跟一般企業最有關的是三款:公司內部不生對外權利義務的單據(例如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調撥單)、正本已經貼過印花的副本或抄本,以及薪資、工資收據。發薪水簽收的那張單子,不用貼。

印花稅稅率與納稅人:千分之一、千分之四還是每件四元

一句話分工:承攬和不動產看金額千分之一,收錢的收據千分之四,買賣動產不看金額、一件四元。第 7 條把稅率與由誰貼寫在同一條,整理成下表:

憑證類別

稅率或稅額

由誰貼

試算例子

銀錢收據

每件按金額千分之四

立據人(收錢、開收據的人)

收訂金 50,000 元的收據:200 元

招標人收受押標金收據

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

立據人

收押標金 100,000 元:100 元

承攬契據

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

立約或立據人

300 萬元工程合約:每份 3,000 元

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

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

立約或立據人

契價 800 萬元的公契:8,000 元

買賣動產契據

每件稅額 4 元

立約或立據人

一份設備買賣合約:4 元

最多人搞錯的是「誰來貼」。第 12 條規定,同一憑證備具兩份以上、由雙方或各方關係人各執一份者,每一份都要各別貼足;副本或抄本視同正本使用的,也要貼。所以一份 300 萬元的工程合約一式兩份,業主那份貼 3,000 元、承攬人那份也貼 3,000 元,各貼各的。很多中小企業習慣「由乙方負擔印花稅」,雙方在契約裡怎麼約定費用分攤可以自由談,但稽徵機關檢查時,看的是每一份憑證有沒有貼足。

金額未定的合約也躲不掉。印花稅法施行細則第 9 條寫明,承攬契據如果要等工作完成後才算得出確實金額,書立交付或使用時先按預計金額貼,完工後再按確實金額補足,貼多了可以退。按實作實算的維修合約、計件代工合約,都適用這條。

還有一個細節:第 9 條規定印花稅算到元為止,每件稅額不足一元的部分免貼。承攬金額 999 元的小工單,千分之一算出來不到一元,就不用貼。

講到這裡,如果你手上的合約本來就打算改成線上簽,印花稅的判斷方式跟紙本一樣,簽約流程可以先換掉。秒簽 SpeedSign是我們自己做的線上簽署工具:範本庫有承攬、買賣、租賃等合約範本,在編輯器裡改好就寄出,對方收信輸入驗證碼後就能簽名或蓋章,免費註冊就能用。想先問自己的合約屬於哪一類,也可以直接加 LINE 問我們。

常見合約要不要貼印花稅:一張表對照

先講結論:合約要不要貼,看內容在做什麼。名稱叫「服務合約」「合作協議」都不算數,內容是「一方替另一方完成一定工作、完成才拿錢」就是承攬。第 13 條第 3 項也寫得很直接:以非納稅憑證代替應納稅憑證使用者,仍應按其性質所屬類目貼用。下表把企業最常簽的合約對過一遍:

合約類型

要不要貼

稅率

判斷理由

工程承攬、裝潢、水電

要

千分之一

第 5 條第 4 款明列承包各種工程契約

代工、委託加工(OEM/ODM)

要

千分之一

法條明列代理加工契據屬承攬

軟體開發、網站設計

通常要

千分之一

以交付完成的系統或網站為目的,性質屬承攬

清潔外包、維護保養

看內容

千分之一

約定完成特定清潔或維修工作並驗收,多屬承攬;單純按時數派人較接近僱傭或委任

印刷品承印

要

千分之一

法條明列承印印刷品契約

設備、商品買賣

要

每件 4 元

買賣動產契據,不論金額

買設備附安裝

要

千分之一(全額)

兼具買賣與承攬,稅率不同按較高的算

不動產移轉登記用的公契

要

千分之一

第 5 條第 5 款

房屋、店面、車位租賃契約

契約本身不用

(收租收據千分之四)

租賃不在列舉範圍;但取租簿、房租收據屬銀錢收據

委任、顧問、代辦

原則不用

無

委任不在列舉範圍;內容實為完成一定工作者,依性質判斷

僱傭、勞動契約

不用

無

不在列舉範圍;薪資收據另有第 6 條免稅

保密協議、合作備忘錄

不用

無

沒有收錢、買賣或完成工作的內容

借款契約

契約本身不用

(收款借據可能千分之四)

借貸不在列舉範圍;記載收到款項的借據或收據,可能被認定為銀錢收據,先問稽徵機關

買設備附安裝:整份合約按千分之一算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 2026 年 9 月的印花稅檢查宣導舉了一個很典型的例子:1 份總額 1,200 萬元的半導體製程設備採購安裝合約,機台 1,000 萬元、安裝測試 200 萬元,因為同時有買賣動產與承攬性質,要按合約總額以承攬稅率千分之一計算,應繳 12,000 元。如果拆成兩份合約,設備買賣那份 4 元、安裝承攬那份按 200 萬元算 2,000 元,差距一目了然。

拆約要拆得真實:兩份合約的標的、價金、驗收要確實分開,而且施行細則第 10 條也提醒,兩種憑證印在同一張紙或正反面,仍要分別貼。為了省稅硬拆、實際上還是一筆交易,碰上檢查時很難說明。

租賃契約:契約免貼,收租金的收據要注意

房東最常問這題。租賃契約本身不在第 5 條清單,所以住宅租賃契約書或店面租約都不用貼印花。要注意的是每個月收租:第 5 條第 2 款把「取租簿、取租摺」列為銀錢收據,房東開給房客的租金收據按千分之四貼。公司當房東、收租時開統一發票的,發票不用另外貼。

委任與承攬怎麼分:看「完成工作」還是「處理事務」

委任是受託處理事務,重點在過程;承攬是完成一定工作,重點在結果。顧問合約按月付費、沒有特定交付物,屬於委任,不用貼;同樣叫「顧問合約」,內容卻是「交付一套完成的教育訓練教材」,就會被看成承攬。三者的差別在勞務契約範本有完整的從屬性與交付物判斷,寫合約時把交付物與驗收方式寫清楚,印花稅的歸類也會跟著清楚。

各種合約範本裡對印花稅的寫法,也可以對照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代工合約範本、清潔合約範本與軟體開發合約範本,每篇都有對應的條款寫法。

印花稅怎麼繳:貼花、大額繳款書與彙總繳納

先講結論:一般合約買印花稅票貼在合約上、騎縫蓋章註銷就完成;金額大到不方便貼,可以請稽徵機關開繳款書;每個月開很多憑證的公司,可以申請彙總繳納。三種方式比較如下:

方式

適用情況

怎麼做

法源

按件貼印花稅票

一般合約、偶爾開的收據

每份憑證貼足稅票,在稅票與紙面騎縫處蓋章註銷,個人可簽名代替

第 8 條第 1 項、第 10 條

稽徵機關開繳款書

稅額巨大、不便貼稅票

向稽徵機關申請開給繳款書繳納

第 8 條第 1 項後段

彙總繳納(總繳)

公司經常開立應稅憑證,例如工程公司、收據量大的業者

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核准;憑證蓋「本憑證印花稅總繳」戳記;每二月一期,於 1、3、5、7、9、11 月 15 日前繳納並申報

第 8 條第 2 項、印花稅彙總繳納辦法第 2 條到第 5 條

貼完要註銷。第 10 條規定每枚稅票要在與原件紙面騎縫處蓋章註銷,沒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第 24 條按未註銷稅票數額處五倍到十倍罰鍰;揭下來重用更重,處二十倍到三十倍。

彙總繳納的細節寫在印花稅彙總繳納辦法:核准總繳的憑證除了正本,要備副本或存根依序編號裝訂成冊;用傳票或帳冊代替副本的,要設明細帳記載金額。對每月要簽十幾份承攬合約的工程公司來說,總繳比一份一份貼省事很多,也少了漏貼的風險。

一個常見的計算情境,把上面的規則串起來:

情境

憑證

計算

應貼

裝潢公司與屋主簽 120 萬元裝潢合約,一式兩份

承攬契據

1,200,000 × 1‰ = 1,200 元

雙方各 1,200 元

屋主付第一期款 36 萬元,裝潢公司開收據(未開發票)

銀錢收據

360,000 × 4‰ = 1,440 元

裝潢公司 1,440 元

同一筆款項改開統一發票

營業發票

排除於銀錢收據

不用貼

追加工程 15 萬元,簽變更協議

承攬契據(變更部分)

150,000 × 1‰ = 150 元

雙方各補 150 元(第 16 條)

裝潢公司向建材行買板材,簽買賣合約

買賣動產契據

每件 4 元

雙方各 4 元

裝潢合約怎麼寫付款分期與追加減帳,可以看裝潢合約範本;設備買賣合約的條款則在買賣契約書範本。

合約漏貼印花稅會怎樣:罰鍰倍數與保存義務

先講結論:漏貼最重罰到漏貼稅額的十五倍,而且罰完還要補貼。第 23 條與第 24 條把各種違規分得很細:

違規情況

處罰

法條

不貼或貼不足(違反第 8 條第 1 項、第 12 條到第 20 條)

補貼之外,按漏貼稅額處五倍到十五倍罰鍰

第 23 條第 1 項

總繳逾期繳納

依稅捐稽徵法第 20 條處理;逾 30 日仍未繳,移送強制執行並按滯納稅額處一倍到五倍罰鍰

第 23 條第 2 項

憑證沒保存滿二年

漏稅部分依第 1 項處罰,另處一千元以下罰鍰

第 23 條第 3 項、第 4 條

稅票未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

按未註銷稅票數額處五倍到十倍罰鍰

第 24 條第 1 項

稅票揭下重用

按重用稅票數額處二十倍到三十倍罰鍰

第 24 條第 2 項

換成數字比較有感:一份 300 萬元工程合約漏貼 3,000 元,罰鍰落在 15,000 元到 45,000 元之間,還要補貼原本的 3,000 元。公司一年如果有十幾份這種合約都沒貼,檢查一次就是幾十萬元。

保存義務也常被忽略。第 4 條規定應納印花稅的憑證,在權利義務消滅後要保存二年。工程合約從簽約、施工、驗收到保固期滿,權利義務才算消滅,之後再算兩年。合約歸檔的位置與方式,最好在簽約當下就定好。

⚠️印花稅檢查最常抓到的三種情況

一、合約一式兩份,只有一方貼。二、合約寫「服務合約」就當成免貼,內容其實是承攬。三、追加工程簽了變更協議或追加單,變更部分沒有補貼。這三種都可以在簽約流程裡用一張檢查表擋掉,本文最後一節有完整清單。

電子簽約的合約要不要貼印花稅

先講結論:政府採購的電子契約,財政部已經明確認定要繳;民間用電子簽章簽的合約,目前我們查不到財政部針對民間電子契約的函釋原文,怎麼課以稽徵機關認定為準。把電子簽約當成「一律免印花稅」的做法,風險很高。

財政部 104 年 7 月 9 日台財稅字第 10404573930 號令(財政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原文)的內容是:政府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 93 條之 1,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的電子化採購機制,與得標廠商採電子簽章方式簽訂的政府採購電子契約,核屬我國境內書立之憑證,應依印花稅法規定徵免印花稅。這則函令處理的是政府電子採購網上的契約,它也說明了一個方向:稽徵機關認為電子方式簽訂的契約,可以構成印花稅法上的憑證。

民間的情況,網路上流傳「電子合約沒有紙,所以不用貼」的說法,我們沒有找到可以支持它的財政部函釋原文。印花稅法 91 年後就沒有再修正,條文是為紙本時代寫的,第 10 條講騎縫註銷,第 12 條講各執一份,對電子檔怎麼適用,法條本身沒有寫。實務上比較穩的做法有三個:

  • 按紙本的標準先判斷性質:承攬、不動產契據、銀錢收據照第 5 條歸類,不因為改成電子簽就跳過這一步。
  • 金額大的合約先問所在地稽徵機關:電子檔沒有紙面可以貼稅票,真的要繳時,通常是走繳款書或彙總繳納,作法以稽徵機關答覆為準。
  • 印出來使用的紙本另外看:電子簽完又印出紙本、雙方各蓋章執一份當正本使用,第 12 條「副本或抄本視同正本使用者仍應貼用」就可能用得上。

電子簽章本身的法律效力是另一個問題,答案是私人間的合約在相對人同意下有效,細節在電子簽名有法律效力嗎與電子合約是什麼整理過。印花稅與電子簽章效力是兩套法律,各自判斷。

線上簽完之後,怎麼留下經得起檢查的證明

不論印花稅最後怎麼認定,線上簽完的合約都要回答兩個問題:這份檔案簽完後有沒有被改過,以及誰在什麼時候簽的。稽徵機關查帳、雙方發生糾紛,問的都是這兩件事。

這件事我們已經做進產品裡。秒簽 SpeedSign在所有人簽完後,由伺服器產生完成版 PDF,最後一頁附上簽署證明書,記錄信任等級、完成時間、8 碼驗證碼、文件的 SHA-256 雜湊值,以及每位簽署人的驗證與簽署紀錄;完成版 PDF 產生後不再改寫,並自動寄給發起人與每位簽署人。任何人都可以到公開驗證頁 /verify 上傳 PDF 或輸入 8 碼驗證碼,確認文件有沒有被改過。過程中的建立、寄出、開啟、讀到底、簽署、用印都留在稽核軌跡裡,含 IP 與裝置資訊。免費註冊就能用,先拿一份承攬合約簽簽看;印花稅怎麼繳仍以你所在地稽徵機關的答覆為準。

要證明的事

紙本合約

秒簽完成版 PDF

簽完沒被改過

看騎縫章、頁碼

SHA-256 雜湊值+公開驗證頁 /verify

誰簽的

親簽或蓋章,事後比對

Email 驗證碼紀錄;可選 L2 證件照與確認影片蒐證、L3 插卡式自然人憑證

什麼時候簽

合約上手寫日期

稽核軌跡逐筆記錄時間、IP 與裝置資訊

雙方各執一份

印兩份分別保管

完成版 PDF 自動寄給每位簽署人

保存二年以上

實體歸檔

完成版 PDF 下載歸檔,搭配驗證碼查驗

各家電子簽署工具在證明書、驗證方式上的差異,可以對照台灣電子簽署工具比較。

簽約前的合約印花稅檢查清單

先講結論:簽約前花一分鐘問四個問題,就能擋掉大部分漏貼。流程如下:

圖表載入中…
  • 看內容:有沒有「完成一定工作」「買賣動產」「收到銀錢」或「不動產移轉登記」,名稱不算數。
  • 看金額:承攬、不動產用全額千分之一;金額未定先預估,完工再補退。
  • 看份數:一式兩份就兩份都貼,副本當正本用的也要貼。
  • 看付款:收款時開統一發票就不另貼;開收據就按千分之四。
  • 看變更:追加減帳、變更協議的增加部分要補貼。
  • 看保存:保固期滿再加兩年,歸檔位置寫進簽約流程。

合約條款本身怎麼寫,從哪裡找官方範本,可以從契約書範本怎麼挑開始;從報價確認一路走到簽約,接案者與微型企業的流程在報價單確認後怎麼簽約。保密協議雖然不用貼印花,條款怎麼寫可以看保密協議書範本。

ℹ️我們做過這件事

恆遠是一家做系統開發的公司,40+ 企業客製案落地,秒簽是我們自己寫、自己維護的線上簽署工具。合約流程數位化這件事我們也幫客戶做過:例如汽車包膜報價與簽約系統,把線上報價、電子簽約、訂金分配與 LINE 簽完通知串成一條線。如果你的公司每月要簽很多份承攬合約,想把報價、簽約、歸檔接進既有流程,我們很樂意聽你聊聊現在的實際情況,一起看看哪一段最值得先動。

ℹ️我們怎麼看

印花稅法是 91 年最後一次修正的法律,條文假設合約是一張紙。財政部 104 年已經把政府電子採購網的契約認定為應稅憑證,我們判斷接下來稽徵機關會用個案方式,把民間電子契約的見解一點一點補上,短期內不太可能出現「電子合約全面免稅」的明文。所以我們做秒簽時的取捨是把力氣放在證據:完成版 PDF、雜湊值、驗證頁與稽核軌跡,讓合約不論被稅務還是法院檢視都站得住,而不去宣傳省稅。給老闆的判斷方式很簡單:導入電子簽約的理由,應該是簽得快、改不了、找得到;如果整個導入案的效益只剩省印花稅,這筆帳先別急著算進去。

Q合約雙方各執一份,兩份都要貼印花稅嗎?

要。印花稅法第 12 條規定,同一憑證備具二份以上、由雙方或各方關係人各執一份者,應於每份各別貼用印花稅票。300 萬元的承攬合約一式兩份,雙方各貼 3,000 元。契約可以約定由誰負擔費用,但每一份憑證都要貼足。

Q租賃契約要貼印花稅嗎?

租賃契約本身不在印花稅法第 5 條的課徵範圍,不用貼。房東收租時開立的租金收據、取租簿屬於銀錢收據,按金額千分之四貼;收租時已開統一發票的,發票不用另外貼。

Q報價單客戶簽回來,要不要貼印花稅?

看內容。報價單經雙方簽認後,如果實際上取代了承攬或買賣合約使用,依第 13 條第 3 項會按性質所屬類目課徵,例如工程報價單簽回當作合約,就按承攬契據千分之一。只是單純報價、尚未成立契約的,不屬於應稅憑證。

Q電子合約要貼印花稅嗎?

政府採購電子契約,財政部 104 年 7 月 9 日台財稅字第 10404573930 號令認定屬我國境內書立之憑證,應依印花稅法徵免。民間電子契約目前查不到財政部針對性的函釋原文,以稽徵機關認定為準,金額大的合約建議簽約前先問所在地稽徵機關。

Q合約金額還沒確定,印花稅怎麼貼?

依印花稅法施行細則第 9 條,承攬契據必須等工作完成後才算得出確實金額的,書立交付或使用時先按預計金額貼,完成時再按確實金額補足,溢貼的部分可以退還。

Q漏貼印花稅被查到罰多少?

依印花稅法第 23 條第 1 項,除了補貼印花稅票,還要按漏貼稅額處五倍到十五倍罰鍰。例如漏貼 3,000 元,罰鍰在 15,000 元到 45,000 元之間。稅票貼了沒註銷,另依第 24 條按稅票數額處五倍到十倍罰鍰。

延伸閱讀:電子合約是什麼、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代工合約範本、收據可以抵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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