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買賣二手機車,建議簽機車買賣合約書,至於過戶,還是要拿監理機關的過戶登記書到窗口辦。合約書管的是買賣雙方之間的事:車況、價金、交車時間、過戶期限,還有罰單和事故誰負責。公路局的機車過戶規定只看證件、行照、強制險和欠費,你們私下談好的條件,窗口不會幫你處理。
我們把秒簽範本庫裡那份汽機車買賣契約,拿去對公路局 2026 年 10 月更新的過戶規定時,發現有一個地方要依交易方式調整:責任如果用「過戶完成日」切,先交車、晚幾天才過戶的賣方會吃虧,這段時間車在買方手上,責任卻還算賣方的。所以這篇的範本改用交車時間切責任,全文可以直接複製。
賣車的人怕的事也很實際。2020 年 PTT 機車板有賣家拿網路流傳的自售合約書來問,裡面寫引擎或變速系統故障就能無條件退車,他擔心買方騎壞了回頭要求退錢。這種條款沒有期限,對賣方是很大的風險;反過來,只寫「現況交車、不得異議」,買方買到事故車也很難處理。下面的範本把兩邊都顧到。
機車買賣合約書要不要簽:先看這張速覽表
要簽。民法第 345 條規定,雙方對車和價錢談好,買賣就成立,口頭也算;問題在出事時,你拿不出約定內容。一張合約書就能補上這個洞,幾千元的代步車也值得簽。
你想知道的 | 簡單講 |
|---|---|
要簽合約書還是讓渡書 | 有訂金、尾款、過戶期限或瑕疵約定,簽合約書;錢車當場兩清又當天過戶,讓渡書也夠用 |
一定要寫的條款 | 車籍資料、車況揭露、價金、交車時間、過戶期限、責任分界、瑕疵處理 |
責任從哪個時間點換人 | 建議寫交車的年月日時分;當天交車又當天過戶最單純 |
合約書能拿去辦過戶嗎 | 不行。過戶要用過戶登記書,加雙方證件、行照和強制險 |
過戶要花多少錢 | 機車行照規費 150 元;出廠 5 年以上還要先通過臨時檢驗 |
可以線上簽嗎 | 買賣合約可以;監理站的過戶登記書和委託書仍照受理端要求親簽或用印 |
如果你要賣的是相機、家電這類不用過戶的東西,直接看買賣契約書範本那篇,二手物的條款寫法更合適。
機車買賣合約書範本全文:可直接複製修改
下面這份適用於個人對個人的二手機車買賣。□ 是選項,留下要用的,其他刪掉;空白處填好再簽。
範本全文複製後把__換成你的資料
立機車買賣合約書人:出賣人______(身分證字號:______,以下稱甲方)、買受人______(身分證字號:______,以下稱乙方),雙方就下列機車買賣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車輛資料)牌照號碼:____;廠牌型式:____;排氣量:___cc;出廠年月:民國__年__月;引擎號碼:____;車身號碼:____。簽約日儀表里程:____公里。以上車籍資料依行車執照及現車記載。
第二條(權利擔保)甲方保證為行車執照登記之車主,本車無貸款、動產擔保、禁止異動或其他權利限制。如有上述情形,甲方應於過戶期限前清償並辦理塗銷,所生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三條(車況揭露)甲方揭露本車狀況如下:□無重大事故 □曾有事故,說明:____;□未曾泡水 □曾泡水,說明:____;□保證里程未經調整 □不保證里程;其他已知瑕疵:____。乙方已於簽約前檢視並試騎本車。
第四條(瑕疵處理)本車依簽約時現況買賣,正常使用耗損及前條已揭露事項,甲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甲方故意不告知瑕疵,或前條揭露不實者,乙方得依民法規定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乙方發現瑕疵時,應立即以書面或通訊軟體通知甲方。
第五條(價金與付款)買賣總價新臺幣______元整。乙方於簽約時支付訂金新臺幣____元,尾款新臺幣____元於□交車時 □過戶完成時,以□現金 □匯款至__銀行帳號______支付。
第六條(交車與點交)甲方應於民國__年__月__日__時__分,於____將本車交付乙方,並點交鑰匙__副、行車執照及____。交車時儀表里程:____公里。
第七條(過戶期限與分工)雙方應於民國__年__月__日前,親自或委託他人完成過戶登記。出廠五年以上應先辦理之臨時檢驗由□甲方 □乙方辦理;以乙方名義且有效期間三十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由乙方辦理;規費由□甲方 □乙方負擔。
第八條(責任分界)以第六條交車時間為界,交車前本車之交通違規罰鍰與事故責任由甲方負擔,交車後由乙方負擔。使用牌照稅及公路養管費依交車日按日分攤。交車後至過戶完成前,違規通知或其他費用寄達甲方者,甲方通知後,乙方應於__日內提供歸責他人所需資料並繳清;甲方已代墊者,乙方應於同一期限內返還。
第九條(任意保險)本車任意保險□由甲方自行終止 □由雙方於過戶完成後__日內向保險公司辦理移轉。
第十條(違約處理)任一方未於第七條期限內配合過戶,他方得定七日以上期限催告;逾期仍未履行者,他方得解除本契約,雙方互相返還已受領之車輛與價金,違約方並應給付懲罰性違約金新臺幣____元。乙方依第八條應負之責任,不因解除契約而免除。
第十一條(其他)本合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依民法及相關法令辦理;涉訟時,雙方合意以臺灣__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甲方(出賣人):______(簽名或蓋章) 電話: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簽名或蓋章) 電話: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中華民國___年___月___日
雙方不方便見面就先把合約簽好,這段可以放到線上。秒簽 SpeedSign 的汽機車買賣契約範本打開就能在編輯器裡改,把上面的第八條貼進去(它預設用過戶完成日切責任,先交車後過戶的請改掉),填好寄給對方。買方免註冊,收信輸入驗證碼後,手機就能讀完全文再簽名,簽完雙方都會收到附簽署證明書的完成版 PDF。秒簽免費註冊就能用。
有一條界線要先講清楚:線上簽的只有你們之間的買賣合約。監理站的過戶登記書與委託書,仍要照受理端要求親簽或用印,秒簽產出的 PDF 不能拿去直接送件。
二手機車合約必寫條款:每一條在防什麼
最不能省的是車籍、車況、交車時間、過戶期限這四項,其他條款可以依交易大小增減。下面這張表可以拿來檢查網路下載的版本缺了什麼。
條款 | 具體怎麼寫 | 沒寫會發生什麼 |
|---|---|---|
車籍資料 | 牌照、引擎號碼、車身號碼照行照抄,再對現車 | 交付的車和看的車對不起來,事後說不清楚 |
權利擔保 | 賣方保證是登記車主、沒有貸款或動產擔保 | 設定動產擔保要先塗銷才能過戶,買方付了錢卻過不了 |
車況揭露 | 事故、泡水、里程用勾選,已知問題逐項寫 | 買方主張被隱瞞,賣方主張有講過,兩邊都沒證據 |
價金與付款 | 總價、訂金、尾款金額與付款時點 | 訂金能不能退、尾款何時付,全靠回憶 |
交車時間 | 寫到年月日時分,加里程與點交物 | 同一天的超速罰單歸誰,沒有依據 |
過戶期限 | 寫死日期,並分配驗車、強制險、規費由誰辦 | 拖了幾個月,罰單和稅單還是寄給原車主 |
違約處理 | 催告期限、解除契約、違約金 | 對方不配合時,只能先從頭談賠償 |
車籍資料:一律照行照抄,再對現車
賣方怎麼講都先不算,看行照。引擎號碼和車身號碼要對到車上實際打印的號碼,身分證上的姓名也要和行照車主相同。賣方代家人賣車時,請登記車主本人當甲方簽名;真要代理,就附上車主簽的授權文件。
買方多看這一眼有實際好處。民法第 949 條規定,贓物的原主人在失去占有後兩年內,可以向善意買受人要回來。賣方身分和車籍對不上,就先別付訂金。
車況與瑕疵:寫「現況交車」擋不住故意隱瞞
「現況交車」可以寫,但它有上限。民法第 366 條規定,賣方故意不告知瑕疵,免責約定就無效。買方的權利也有規則:第 359 條可以解約或減價;第 356 條要求收車後盡快檢查、發現就通知;第 365 條則規定通知後六個月不行使就消滅,賣方故意隱瞞時不受六個月限制。
所以賣方最好的保護就是揭露得夠完整。第 354 條規定,賣方保證過的品質要負責,勾了「保證里程未經調整」就要對這句負責;真的不確定,就勾「不保證里程」,再反映在價錢上。前面 PTT 那位賣家擔心的情況也能這樣處理:把「無條件退車」改成範本第四條的寫法,把可以退車的情況限縮到隱瞞和揭露不實。
付款:尾款和過戶綁在一起最安全
尾款綁「過戶完成時」,賣方不用擔心對方拿了車不辦過戶,買方也不怕付了錢過不了戶。匯款紀錄要留著,收現金就開一張收據,收據怎麼寫可以照那篇的格式,品名寫上車牌號碼和「機車買賣訂金」。
機車過戶前後責任怎麼切:交車時間才是分界線
我們的判斷很明確:合約裡用交車時間切責任,不要用過戶完成日。民法第 373 條本來就規定,買賣標的的利益和危險從交付時起由買方承受;第 761 條也規定,動產物權在交付時移轉。車已經在買方手上,風險理應跟著車走。
常見版本寫「過戶完成前一切責任歸賣方」,對先交車的賣方很不公平,車是別人在騎,罰單卻是自己繳。最好的做法是同一天把驗車、過戶、交車辦完;做不到,就把交車時間寫到分鐘,差距也盡量壓在幾天內。
項目 | 交車前 | 交車後、過戶完成前 | 過戶完成後 |
|---|---|---|---|
交通違規罰單 | 賣方 | 通知寄給賣方,依合約轉給買方處理 | 買方 |
牌照稅、公路養管費 | 賣方 | 寄給登記車主,合約約定按日分攤 | 買方 |
事故賠償(對外) | 賣方或當時駕駛人 | 實際駕駛人,但登記車主常會先被找上 | 買方或當時駕駛人 |
強制險 | 原車主保單 | 仍在原車主名下,過戶時要轉給新車主 | 新車主保單 |
任意險 | 原車主保單 | 沒向保險公司辦移轉就不會跟著走 | 買方自行投保或辦移轉 |
過戶前的罰單:有期限,錯過就是自己繳
合約書只約束你們兩個人,開單機關看的還是登記車主。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5 條,你要在通知單的應到案日期前,附上證據和應歸責人的資料告知處罰機關,對方才會改通知買方;逾期仍然罰你。所以收到通知要馬上處理,把合約書、交車紀錄和買方資料一起附上。
另外,第 9-1 條規定過戶前要繳清尚未結案的罰鍰。窗口要求先繳清時,先繳再依合約請對方返還,比卡在櫃檯有效率;範本第八條的代墊條款就是在處理這件事。
還沒過戶就出車禍:先分清楚民事賠償和保險
民法第 191-2 條規定,機車在使用中造成損害,賠償責任在駕駛人身上。實務上,事故處理時對方仍可能先循車籍找到登記車主,所以賣方要備好合約書、交車照片和匯款紀錄,證明當時車已交付。雙方談賠償時會用到另一份文件,可以看車禍和解書怎麼寫。
保險這塊最容易誤會。臺中市法制局 2021 年公布的案例裡,新舊車主以為辦完過戶和強制險轉讓,任意險也轉過去了,新車主出車禍才發現沒轉成功,無法申請理賠。強制險可以透過監理單位通知權益移轉;任意險要雙方向保險公司申請。不轉的話,原車主可以洽保險公司終止,把剩下的保費拿回來。
對方一直拖著不過戶:合約和催告要先準備好
賣方最怕這件事:稅單和罰單繼續寄來,車卻已經不在手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6 條規定異動不依規定登記,會處車主 900 元以上 1,800 元以下罰鍰,監理所也提醒過未過戶時稅金、罰單和驗車通知都會追著原車主。範本第七條寫死期限、第十條寫催告與解約,就是為這一天準備的。對方不回應時,用存證信函留下催告過的證據,比在 LINE 上一直傳訊息有力。
機車買賣合約書跟讓渡書差在哪:各自什麼時候用
一句話分工:合約書把買賣條件談完整,讓渡書證明車從哪個時間點交給誰。兩份都是雙方之間的私文書,都不能取代過戶登記書。讓渡書的範本和寵物、二手物品等其他情境,請看讓渡書怎麼寫,這裡只比較機車交易會遇到的部分。
比較項目 | 機車買賣合約書 | 機車讓渡書 |
|---|---|---|
主要功能 | 約定價金、車況、瑕疵、過戶與違約 | 記錄車輛交付與責任換人的時間 |
篇幅 | 通常 1 到 2 頁 | 通常 1 頁 |
適合情況 | 有訂金、分次付款、先交車後過戶、車價較高 | 錢車當場兩清,當天或隔天就過戶 |
瑕疵處理 | 可以逐項揭露並約定解約條件 | 多半只有一句現況交付 |
對方不過戶時 | 有期限、催告、解約與違約金可依循 | 要看有沒有寫過戶期限,常常只有交付日 |
送件用途 | 不能當過戶文件 | 不能當過戶文件 |
兩份不用都簽。合約書裡已經有交車時間和責任分界,就涵蓋了讓渡書的功能。如果手上已經簽了一份只有三行字的讓渡書,也可以補簽合約書,把過戶期限和責任分界補上,雙方同意就有效。
機車過戶流程與要帶的文件:照監理機關最新規定
先講結論:備齊文件到監理站臨櫃辦,機車規費 150 元。下面的項目整理自公路局機車過戶頁(115 年 10 月 22 日更新)與高雄市區監理所車輛過戶登記頁。部分所站沒有提供所有業務,出發前打電話確認一次。
項目 | 要準備什麼 | 容易卡住的地方 |
|---|---|---|
過戶登記書 | 監理站窗口填寫,雙方蓋章(本人可簽名) | 高雄所要求一式 2 份 |
雙方身分證 | 新舊車主身分證正本 | 代辦要加第二證件,見下一節 |
行車執照 | 原行照正本 | 遺失可同時辦理補發 |
強制險 | 新車主名義,有效期間 30 日以上 | 不滿 30 日不能辦異動登記,先續保或辦權益移轉 |
臨時檢驗 | 出廠 5 年以上的機車要先驗車合格 | 距最近一次檢驗合格日 4 個月內可免驗,這點請先問所站 |
欠費 | 違規罰鍰、牌照稅、公路養管費先繳清 | 2 個月內才繳的要帶收據 |
貸款或動產擔保 | 先清償並塗銷登記 | 禁止異動也要先撤銷 |
規費 | 機車行照費 150 元 | 汽車是 200 元,別看錯 |
牌照稅只跟重機有關:150cc 以下機車的使用牌照稅額是 0 元,151cc 以上才要繳。保險也別忘了,買方騎上路時若未投保,強制險法第 49 條規定機車處 1,5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罰鍰,未投保肇事更重。
雙方沒空到場:委託代辦要多帶什麼
以個人名義委託非車行的親友代辦時,公路局的規定是除了基本文件,還要代辦人身分證,以及買賣雙方有效的駕照、健保卡或護照這類第二證件。委託書怎麼寫、各業務要帶什麼,都整理在監理站委託書那篇。手寫或打字的差別可以再看委託書可以手寫嗎。
買方未滿 18 歲:要多一份同意書
高雄市區監理所的規定是車主未滿 18 歲要帶法定監護人身分證正本,以及監護人開具的同意書。學生買第一台車常漏這項,建議賣方簽約前先問清楚買方年紀,也請家長一起看合約,免得到了窗口才退件。
重機、車行與分期車:機車買賣合約要改哪些地方
範本是一般二手機車的基本版,下面三種情況要加條款。賣方是車行時,適用的規則也不一樣。
情況 | 合約要多寫什麼 | 注意事項 |
|---|---|---|
大型重機或高價車 | 保養紀錄、改裝零件清單、原廠件有沒有附回 | 車價高,訂金和違約金寫清楚,尾款建議用匯款 |
還在分期的車 | 清償日期、由誰清償、塗銷後才交尾款 | 賣方沒塗銷就過不了戶,尾款先別全付 |
向車行購買 | 保固範圍與期間、退訂規則,要求先帶回看合約 | 車行是企業經營者,適用消費者保護法 |
向車行買車時,店家的制式合約屬於定型化契約,審閱期和不得記載事項的觀念可以看定型化契約是什麼。範本裡適用於個人買賣的「現況交車」,放到車行身上不能照搬。
如果你是車行老闆,每個月要處理很多筆,問題就換成流程了:合約版本誰在改、訂金有沒有對上、驗車和過戶進度誰在追。紙本夾在資料夾裡,業務一離職就找不到。量不大時,用秒簽管合約版本與簽署紀錄就夠;要把報價、簽約和收款串成一條線,就是系統開發的範圍。我們做過汽車包膜報價與簽約系統,線上報價加電子簽約,訂金自動分配,客戶簽完會通知;想看車業門市怎麼規劃,可以參考汽車美容管理系統怎麼選。
機車買賣合約可以線上簽嗎:效力與不能線上辦的部分
可以。買賣合約屬於私人之間的文件,雙方同意用電子方式簽,電子簽章法承認效力,詳細條件可以看電子簽名有法律效力嗎和電子合約是什麼。賣方在外縣市、買方下班才有空時,線上簽可以先把條件定下來,再約時間交車。
步驟 | 可以線上做嗎 | 怎麼做比較穩 |
|---|---|---|
談條件、改版本 | 可以 | 以同一份文件定稿,別在聊天室傳來傳去 |
簽買賣合約 | 可以 | 用有驗證與紀錄的工具,幾種簽法的差別在這篇 |
付訂金 | 可以 | 用匯款留下紀錄,備註車牌號碼 |
過戶登記 | 仍要臨櫃 | 帶紙本證件與印章,親自或委託辦理 |
監理站委託書 | 照受理端要求親簽或用印 | 線上簽的 PDF 不要直接拿去送件 |
交車點交 | 人要到場 | 拍下里程、車況與交車時間,傳給對方確認 |
車價較高、彼此又不認識時,秒簽的 L2 加強驗證可以留下更多證據:簽署人要拍身分證正面,再錄一段約 5 秒的確認影片。它只負責蒐證存檔,沒有自動比對身分,交易前核對證件這一步還是要自己做。簽完的文件有 8 碼驗證碼,雙方日後可以到驗證頁確認內容有沒有被改過。
想先把合約簽好,再約去監理站
打開秒簽的汽機車買賣契約範本,改好條款就能寄給對方,對方收信輸入驗證碼後用手機簽名。免費註冊就能用;過戶那一段仍照監理站規定辦理。
ℹ️我們怎麼看
我們預期過戶還會在窗口辦一段時間,因為車輛登記要核對證件、驗車、保險與欠費;雙方之間的買賣合約則會越來越多在線上簽完,因為這段只需要雙方同意和留存證據。所以秒簽只做合約這一段,不宣稱能代替送件。判斷要不要簽很簡單:問自己,對方失聯時,手上的資料夠不夠找到人、證明車是哪天交的?不夠就簽。
ℹ️我們做過這件事
秒簽是我們自己開發的線上簽署工具,範本頁會列出相關法條與注意事項。公司接案方面,我們累積了 40+ 企業客製案落地,例如前面提到的汽車包膜報價與簽約系統。如果你的車行或門市也想把報價、簽約和收款接起來,我們可以先幫你看流程適不適合。
Q機車買賣一定要簽合約書嗎?
法律沒有強制。雙方談好車和價錢,買賣就成立;但沒有書面,車況、交車時間和責任歸屬出事時很難證明,所以建議簽。
Q有機車買賣合約書還需要讓渡書嗎?
合約書裡寫了交車時間和責任分界,就不用再簽讓渡書。兩份都不能取代監理機關的過戶登記書。
Q過戶前的罰單可以轉給買方嗎?
交車後的違規可以。要在通知單的應到案日期前,附合約書、交車紀錄和買方資料向處罰機關告知應歸責人;逾期仍會罰登記車主,之後只能依合約向買方請求返還。
Q買方一直不去過戶怎麼辦?
先依合約書期限書面催告,建議用存證信函留下證據;逾期仍不配合,就依解約與違約金條款處理。合約沒有寫過戶期限時,要談判的空間就小很多。
Q二手機車過戶要多少錢?
機車行照規費是 150 元。出廠 5 年以上要先臨時檢驗;另外要看有沒有欠費、強制險要不要續保,實際金額請以現場規定為準。
Q買到泡水車或事故車可以退嗎?
賣方故意隱瞞或揭露不實,買方可以依民法主張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寫了現況交車也一樣。發現時要立即通知賣方,並留下檢查紀錄。
Q機車買賣合約書線上簽有效嗎?
雙方同意用電子方式簽就有效。要注意的是這份合約只約束買賣雙方,過戶登記書和監理站委託書仍照受理端要求親簽或用印。
Q未滿 18 歲可以買機車過戶嗎?
可以辦理,但要帶法定監護人的身分證正本和同意書。各所站要求可能不同,出發前先打電話確認。
AUTHOR
恆遠數位編輯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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